交通事故中肇事方全责,伤者在治愈出院后要求肇事方赔偿除保险公司赔偿外的另一笔钱。如保险公司赔3万(包括了医疗费、误工费、营养费、伙食费、交通费等),伤者要4万,剩下的1万要肇事方承担,但没有什么依据。而且伤者要求双方达成协商后才肯去交警队调解,肇事方要求伤者起诉,伤者又不愿到法院起诉(伤者可能咨询过相关法律方面的规定,他知道他的这种不合理要求法院不一定能支持),在这种情况下伤者又不断地骚扰肇事方,又到肇事方家中和单位闹事,碰到这样的情况,肇事方该怎么办?报警有用吗?
另外,伤者起诉的法定有效期限是1年吧,这是从事发日起计算还是二次手术(出院后一年取钢板)后计算的?
上面讲的保险公司赔3万指的是赔足了伤者所发生的所有费用,1万是伤者另外提出的要求。
我是公交车车长,在正常进站时,一为女乘客不慎摔倒,当时无紧急情况,缓速刹车,正巧这位女乘客站起准备下车,脚下没站好,摔倒在地。之后我带乘客去医院检查一切正常,为有后患,住院1周观察,也无其它症状,现乘客要求车长赔偿。我认为这件事情并不完全是我的责任,我也给她看病了,现在她还要求我赔偿她,我该怎么办?
我在上月开车撞了一个老头,事故处判我全责,伤者涉嫌过度医疗,我该怎么办? 当时情况是这样的:我正常行驶,通过没有信号灯的路口,见那老者骑自行车在路边,没有过马路的意思。我就减速慢行通过路口,当我过了一半路口时,看老者无过马路意图,就加速了。车速刚上去,发现老者骑车横过马路,我赶忙刹车、变更车道,但是
如题。另外,我想咨询,在认定书出来之前,交警的调查过程中我可以要求对哪些事情(或流程)有知情权?我想请律师,应该在什么时候请呢?可以请事故地以外的律师吗?
老人在行人斑马线上被汽车撞到, 后在医院死亡。 现在案子已移送区法院。两个问题, 1。 法院迟迟不开庭进行刑事审判, 要求家属提出刑事付民事诉讼后才会排日开庭。 法院这种做法合理吗? 2。 受害人子女意见不合, 儿子坚持走司法路线, 单独提出民事诉讼, 女儿却想走私了路线, 想多拿钱, 如果走民事起诉的话, 女儿放
交通事故时间推断不正确怎么办?一起事故发生后根据路人提供的线索,推断了事故时间,但事故认定下发后,一方当事人提出事故时间不对,两辆车又怎么会撞到(有微量物证,痕迹鉴定,确认两车接触到),现在该怎么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