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5月下旬左右与房东委托的中介签订租房合同,租期两年半年。然10月底,房东主动联系并声称要收回房子 由此有几个问题: 1,能否要求中介退还中介费? 2,搬家是很累人的事,而且由于搬家造成的损失并不是违约金可以完全赔偿的。故,我并不愿意搬家。那我可以通过哪些途径,维护权利继续住到合同期满? 非常非常希望得到帮助。深表感谢!
刚搬进所租房两三个星期,房东所委托的中介开始每天带人看房。急,请教专业人士该如何维权! 具体情况如下: 2009年3月下旬左右与该房东委托的中介签订租房合同,租期一年。然3月底4月初时,房东主动联系并声称自己想要看看房,前两天,在未预约情况下居然是中介带人来看房,此时才知是房东准备卖房! 由此有几个问题
由于租房协议上没写违约金赔偿,我该如何所要经济赔偿。由于租房合同是1年,所以在房内添置了一些家电等设备,并且现在另找的同一小区的房子房租要贵一些。请问下我能得到什么样的赔偿
我于2009年11月租了一套房子,供自己一家人居住。合同约定有效期为两年,租金一年一付。房子在2010年5月被转让。当时房东未征求我的意见。现在新一任房东找到我,说是让我住到2010年11月,因为我的钱也只付到2010年11月。至于下一期租金,他拒绝收受,理由是自己要住了。房东自用可以作为一个合理解除合同的理由吗??我认
我于2009年11月租了一套房子,供自己一家人居住。合同约定有效期为两年,租金一年一付。房子在2010年5月被转让。当时房东未征求我的意见。现在新一任房东找到我,说是让我住到2010年11月,因为我的钱也只付到2010年11月。至于下一期租金,他拒绝收受,理由是自己要住了。房东自用可以作为一个合理解除合同的理由吗??我认
因工作原因,要离开现住城市,所以要退房。之前一次交了半年的房租和1000押金,现在只住了不到4个月,但房东不愿意退钱,如何处理。先手上有租房合约。其上注明是提前终止合约只需缴纳相当于1个月房租的违约金。
我租房时签合同为三年期限,租金是一年一交款,可是租了一年房主就把房子卖给他女儿了,女儿也要做生意,不租给我了,我想问问他们这样做是违约了吗,我还能不能有权使用此房子,租房时口头上说了卖房子就不租了,但是合同上没写,这句话有效吗 ?我可以不搬吗,因为没有房子可租了,要不我也不可能和他僵着.还有合同上写明
租房合同到期后,没有续签合同,但是一直交房租,房东让我今天搬出去,我该怎么维权?
现在租的房子的合同日期是从09.5.29号到10.05.28号,合同到期后,我们没有续签合同,但是一直交房租,房租是一个季度交一次。合同到期后,我们5月20号交了3个月的房租,交到8月底;8月20号左右又交了3个月的,应该是到11月底,应该是这个月底。 房东通知我们从明年开始(11年1月)要涨150元房租,我们就说我们不租啦。房
房东来要水电费时,我与他在费用上有分歧,他就让我搬家,合同上没有规定交水电费的具体日期。在搬走时,他拒绝支付押金。理由是我未按合同规定提前三十日通知他我不住了,但是是他要求我搬走,且有人可以证明这点,那这是不是可以说明我没有违约?他是不是应该退还押金给我?
现租房还未到期,房东要卖房子。租房合同是两年前第一次租的时候签了1年,到期后房子一直续租着,但没有再签合同(付房租一直有收据)。现房东因卖房原因要求我换房子,请问是否可以按照合同中规定的“单方违约需额外支付另一方一个月的房租作为补偿”的要求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