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在一家港资企业做人事文员的,签了劳动合同,试用期两个月,现在刚好过了一个月,公司以以后没有人事文员这个岗位为理由而辞退我,请问他们要赔偿我吗?赔偿多少
我是9月24日进的公司,当时跟单位谈好的试用期为一个月,试用期没有签合同,试用期过了以后也一直没有签,后来受经济危机影响公司经营困难,12月底的时候老板就把我辞退了,说我1月份就不用来上班了。我想问一下我可以要求哪些经济补偿?
在过试用期后上班的半个月,她说老板从佛山招来的新人,我明天就不用上班,请问无故解聘,在过试用期这些天我可以要求补偿吗?
新物业服务公司从原物业服务公司接手管理了一个小区项目,原公司管理服务人员已在该项目工作两年,交接时根据自愿原则,原公司管理服务人员留在了新物业服务公司继续服务于该小区,且新公司接手后在立即召开的全体员工会议上声明原公司所留员工属新公司新聘员工,且声明这部分员工试用期为3~6个月。 在试用期内这部分员工
我在一家私营企业工作,已经过了试用期了,没有合同,没有社保,今天老板无故辞了我们3个人,我想问问我们是不是应该获得什么补偿的?
3天试用期刚刚结束被辞退该单位理由很含糊,而且还不给予3天的工资
你好我在一家西餐厅刚刚3天试用期过后,在这3天之间我做的事情该餐厅领导也为说过我某些地方做的让他们满意,然而第3天试用期刚过后的晚上餐厅领导给我打电话说,理由是餐厅现在人手多了需要减少一些,必不给予这三天的工资,我想问问这有没有违反劳动法,该不该给予这3天的劳动工资。
律师好!有一个问题请您赐教:试用期内以不能胜任工作为由立即辞退员工,但我们拿不出不能胜任工作的证据,请问单位需要支付代通知金和非法辞退的双倍赔偿金吗?该员工上班不到一个月,还有非法辞退有哪几种情形?感激不尽!
当初公司是打算在苏州建立分公司才招的人,但现在2个月过去后,突然决定不在苏州建分公司了,公司给的选择是要么工作关系转到上海,要么协商解除劳动合同。但家都在苏州,不可能再去上海租房工作,选择协商解除劳动合同,不知道公司该给多少补偿金?而且快到年底了,找工作也有难度的。注:试用期是6个月。
我在沈阳一家私企上了14天的班,一周只休一天,上班时间为早8:00晚6:00,试用期间1200元,公司以午休时间上网为由把我辞退了,并以工作不到15天为由不发放工资,我该拿到工资吗?工资应该怎么核算?
你好, 事情是这样的我从2010.9.13日加入现在的公司,合同签订的是两年期2010.9.13-2012.9.12(其中试用期为60天),可是在我工作期间公司领导从未指派过任何人对新人的我进行任何培训,并且在工作期间经常派我做一些与我工作无关的工作占用了我工作的1/4时间。现在经理在11.12日下班后口头通知我说不用上班了,并且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