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已经移送公安机关的涉税案件,税务机关再做出行政处罚,程序是否违法?
对该案件,公安机关已经完全采纳了税务机关移交的证据,并且近期法院已经下定了判决,法院认为,该公司偷税罪成立。
我干完农活回家的路上,被别人故意用车撞倒。该人和车都摔倒收伤,我被撞后当时一看是和我有矛盾的张某,就破口大骂我走路没长眼当他的路,我起来后忙还骂了两句。后来见其兄弟来,我就忙离开了。事后一个月后派出所人传我去问话,叫我给张赔医疗费,唯一证人兄弟作证。我认为冤。我不出,就对我作出行政处罚300元。我不服
据其所知,并无可能会对其履行本协议产生实质性不利影响之待判决的法律诉讼、仲裁、其它法律或行政程序;
据其所知,并无可能会对其履行本协议产生实质性不利影响之待判决的法律诉讼、仲裁、其它法律或行政程序; 这句话该怎么解释,应付什么法律责任?
一审判决后 子女 房产分割均无异议,债务方面:对方的债务均不认可,关于财产方面有点出处,婚姻存续期间对方有基金3万,也提供对账单据,对方因说还债务取出了,如果债务不存在算不算转移财产?一审判决书里没明确。如果因此判决书在送达后15日内上转移财产诉,是不是准许离婚那一程序(已经判决离婚,双方都同意)就不能
某部门05年受理信访举报,对一村民违法建筑立案查处,依程序作出并送达了行政处罚决定书,责令自行拆除违法建筑物并恢复土地原状.但至09年部门没有申请人民法院执行,同时这一村民也未履行该处罚决定.09年12月因信访人上访和诉讼的原因,申请法院,但因过了有效半年时限裁定不予受理.请问:该行政处罚决定是否可以重新作出?又如何
某部门05年受理信访举报,对一村民违法建筑立案查处,依程序作出并送达了行政处罚决定书,责令自行拆除违法建筑物并恢复土地原状.但至09年部门没有申请人民法院执行,同时这一村民也未履行该处罚决定.09年12月因信访人上访和诉讼的原因,申请法院,但因过了有效半年时限裁定不予受理.请问:该行政处罚决定是否可以重新作出?又如何
因生活琐事和他人发生争执,被其打伤.又因他人于当地派出所有关系,派出所做出个罚一百元的处罚.本人不服.在当地法院提起上诉,由于派出所提供的证据,本人只拿到了60%的住院费.本人觉得很不公平.
劳动仲裁胜诉后,公司又上诉 ,那这期间判决工资,社保 是否可以要滞纳金
8月我劳动仲裁胜诉后 ,裁决公司赔偿工资6000多,社保1000多,他们不服上诉,现在11月法院又开庭受理,对于案件我想应该可以胜诉。但是原本7月的工资 拖到现在,及时胜诉也是11月发。是否可以要求法官对公司进行要求支付滞纳金,如果可以是否有法规支持,痛恨这些拖欠工资的公司,判决了还上述拖延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