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告张靓诉被告王全新房产纠纷一案,本院受理后,依法组成合议庭,公开开庭审理。本案当事人原告张靓,委托代理人常建军,被告张陵生,辩护人胡朝辉,到庭参加诉讼,本案现已审理终结。 原告诉称:原告与李光根1991年在杭结婚后共同出资在杭购得金田花园X幢X单元X室面积为XX平方米商品房一套,此后一直居住在此房,李光根2010年因尿毒症在杭州同德医院去世,原告诉求分割其所拥有的房产份额,并要求将房产过户至自己名下。 经审理查明:原告与李光根于1991年在杭登记结婚,金田花园X幢X单元X室住房系双方共同出资购买,2010年原告配偶李光根因尿毒症去世后,原告与李光根之子张陵生协商处理房产中与原告产生纠纷,被告认为应继承该房产的一半份额,原告不予认同诉至本院,上述事实有原告的陈述,被告的辩称,有购房合同,产权证。产权共有人证等证明,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足以认定。 本院认为:金田花园X幢X单元X室系原告与配偶李光根共同拥有,原告配偶李光根去世后并无留下遗嘱要求被告继承其所拥有的房产份额,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第 XXXX条、第XXXX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XXXX条、第XXXX条之规定,判断如下: 1、 位于杭州市西湖区金田花园X幢X单元X室XX平方米房产其中XX平方米由原告继承,XX平方米由被告继承,房屋产权归原告所有。 2、 被告所有的XX平方米由原告按现有市场价折算人民币补偿给被告,共计人民币XX元。 3、 本案案件受理费X元,由原告负担X元,被告负担X元。 请问律师,以上判决用的是依据哪条法律的第几条,第几款?
街道旁边店面外墙花岗岩掉落,由谁负责修缮,有什么法律依据吗?房屋质保期以过
街道旁边店面外墙花岗岩掉落,由谁负责修缮,有什么法律依据吗?房屋质保期以过。。。
按照继承法规定,父母死后的遗产继承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在继承人无争议的条件下协商继承房屋等财产签好协议书,按照合同法规定这是当事人的意思表示一致,具有法律效力,如果是固定财产可直接凭协议书办理房屋过户。但现实情况,据说住建部规定继承房产必须经公证处公证,继承人的继承协议不作数,请问这样做有什么法律
如题,邻居与我共墙建了七间直透店面4层的楼房,导致我家墙体出现裂缝,并且越来越大,危及生命。 现在想起诉他们,依据什么法律?谢谢。 另外,请问这个有时效性吗?
南水北调土地征用县上不安实际面积测量,安承包面积算。承包面积上面的面积没有土地实际面积多。有没有哪条法律规定可以让他们去实际丈量的? 我们不懂法律不知道哪条规定征地面积要按实际测量? 因为我们这里以前承包合同上面积都太小 安合同承包面积太小。。。。。。。。。。。。知道的说下非常感谢。法律那条可以
交房时必须先交各项开口费吗?到自己用时再交不可以吗?不交开口费就不给房子钥匙有什么法律依据吗?
我把房款都已经交清,一部分是按揭,已经都到位了。购房合同上明确写着:房款全部交清时交房。可现在卖房的竟然又说必须先交清开口费,才可以给钥匙,因为我们并不想马上去住,所以打算先不开口,等到要去住时再开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