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人导致被害人耳膜穿孔,法医鉴定为轻伤,后被害人要求还钱,然后向法院求情,如果还钱,是否就不用负刑事责任?
刑事案件与对方达成协议不追究,但因为是公诉,不能撤诉,家属现在应做些什么?
2010年3月8日,我朋友盗窃50000元,4月15日事发后如数返还所盗金额,坦白交代全部事实,认罪态度很好。刑警队的同志都说这孩子老实巴交,就是一时不开窍,酿成这种结果。报案方也说这个孩子可惜了,并表示不追究。他现在看守所拘留,下周移送检察院。请问,现在我们应该做些什么才能帮到他?
最高法院指令再审,省法院撤销一审、二审判决发还重申的十年刑事案件。
二零零一年三月基层法院中院以故意伤害罪判我十年徒刑,(我没有实施伤害行为)上诉到最高人民法院,二零零五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指令河南省各级人民法院对本案进行再审。二零零八年九月省高院撤销了二审判决,发还原审法院重新审理,再审期间基层法院违犯法律规定再审程序,在控方没有提供新事实、新证据的情况下
在2010年5月22日之前,我姨找茬把我妈打了,22日,我和我对象到我姨家劝劝,说不要发生这样的事情了,年纪都不小了,我姨说了很多难听的话,还说见我妈一次打我妈一次,我们也没说什么,她毕竟是我姨。这时我妈敲门叫我们回去,开门后,我姨就要拿玻璃瓶砸我妈,我对象就马上拦着她,按住她肩膀。她没站稳就一屁股坐在沙发
有个亲人犯有刑事案件,本已一审终结判8个月释放,可当事人不服判决,向法院提出上诉,请问在这个期间是否家属仍然不可以会见吗?另外请问他本人提出上诉后多久可以二审开庭,家属都不同意当事人提出上诉,有什么办法可以帮到他吗?
我弟弟前几天晚上,在他大哥开的饭店内吃宵夜,来了另一位开饭店的老板(生意上有来往的人),敬酒之后说要请我弟弟去酒吧喝酒,去酒吧的路上经过他的一位战友店门口(他们店已经打烊但是灯还亮着),那饭店的老板说要找上他一起去,因为当时他喝酒喝的比较糊涂了,把电话号码给我弟弟让他帮忙打电话,然后我弟弟就打了,他
我表哥在福建打工,最近发生交通事故,在事故过程中,被撞成严重的面部残疾,事故责任完全在肇事者。而由于他以前被别人糊弄,为盗窃犯开车运赃物也于最近被抓。但三个月以后还没有判刑,司法部门的借口是他还有抢劫案件,为此正在收集证据。我想请问:证据收集时间有个限定吗?是多少时间?对于上面的交通事故,肇事者了解
公司的老板不是法人.他以他父亲的身份告我职务侵占.我不认识他父亲.应为公司是两套账.部分支票经过老板同意并背书后在我的卡上倒了现今.现金取出后都用在了公司的一切支出.和财务也走了手续.有一部分是我和老板走的账.但是财务在公安局也作证确认了.现在公安局叫审计公司来审计.我要求老板必须提供所有真实的账目.但是老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