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婚前我和女友打算买房,因为买女友单位的房子本单位员工有优惠!就是签几年合同每年优惠4%这样累积,所以当时购房合同只填了女友的名字,共同交了首付,后来办理银行贷款时我因为有事,女友一人去办的,当然房贷合同也只填了女友的名字,之后房贷一直是我们共同来还,结婚以后,现在要办理房产证,却只能填写我媳妇儿一个人的名字(注,此时房贷还没还清),请问现在即将办理房产证,我应该怎么办,才能将房产变为共同财产,也就是如何在将来的房产证上填上我们两人的名字?急求好心人帮忙解答,万分感谢!
我家有一户单门独院的老房子,房子没有土地证什么的,7年前卖出了,当时谈卖房的时候说好房子后面的自留地不包括的,只是给买房的人种而已,现在买房的人要翻建,说协议上自留地也一起卖给他了,想把自留地全部翻建进去!难的是当初的协议我们找不到了,我们该怎么办?买房的人有没有权利这样做呢?
企业A87年购买小区楼房一栋,从区开发公司购买,89年企业B审批临建证盖厂房和门面房,都在小区内,未压红线,两个企业在80年代都是按照集体制注册,但是都是私企。企业A是企业B的上级主管单位,今年开发商开发楼盘,并未拆门面房,但是就影响门面房正常使用给予赔偿,是赔给企业企业A的,这个合理吗? 并且企业A在与开发商
我和我父亲共同购买了一套房产 ,房屋购买合同签的是我的名字,物业登记的户主是我父亲 ,现在房产证还没办理下来,我母亲去世,父亲要再婚,再婚以后我父亲的二婚妻子是否享有这套房子的继承权?
婆婆出钱买了300万的房子,首付200万,贷款100万,但由于限购问题,房产证只能写我老公的问题,贷款需要出具我们俩的工资证明,听说婆婆要开什么母子证明,是不是等于离婚后房产跟我一点关系没有
您好!是这样的,由于家里突然有点意外,需要资金。我们准备买的房子其实首期及贷款都已经准备好了。突然家里变故(我家婆被确诊乳腺癌骨转移,需要资金治疗),所以我们不得不取消我们的买房计划。但我们之前跟买家所签订的存量房合同其中一点注明:乙方不按本合同约定买入该房地产的,应当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为该房
请问在新婚姻法颁布之前 2人婚后买的房子两人家里各出一部分、2人一起出一部分做了首付。当时因为怀孕所以房产写了老公名字方便办理各项业务,如果离婚的话 房产归谁呢?
我父亲生前在市区留有两套房产,生前一直在我家居住(农村),一直由我家照顾,知道去世。去世后也未留有遗嘱等文字性证据,房屋一直由我大姐居住,01年开始把房屋出租出去盈利,我和二姐,大哥把大姐告上法庭,大姐在法庭上拿出一张非常模糊的打印遗嘱,后有我父亲的签名。我方申请司法鉴定,由上海最高机构鉴定无法识别,
是关于拆迁房产的问题。家里的旧房子面临拆迁,房子的房产证上是爷爷的名字,爷爷有两个儿子,之前爷爷口头讲房子分过,一人一半,之后也是口头大伯将他的那一半卖给了我爸爸,交易成立,可惜当时没有立凭证,估计会闹不愉快。如果现在需要将房产过户到我爸爸的名下,需要怎么做呢?我在网络上查看了下,有赠与还可以交易,
你好律师,我先介绍下我自身的情况,,我是第三代,上有我父亲和我的爷爷奶奶,我现在过来麻烦律师,是想求解一下关于房产证上添加名字的问题,和另外个实在没办法的问题,, 第一个问题,是这样的,我家有两套房子,一套是70平方,一套是40平方,都是在普陀区的桃浦新村这里,为了方便律师您计算,我凑整,因为实际是不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