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除同居关系协议书 甲方:,男,汉族,身份证号: 女方:,女,汉族,身份证号: 甲乙双方于 经人介绍相识,后于 以夫妻名义开始共同生活(未办理结婚登记),建立同居关系至今,因女方性格等问题未能协调,双方感情不和,无法共同生活,故双方协商同意解除同居关系,并就财产情况达成如下协议,共同遵照履行: 一、甲乙双方同意解除同居关系。 二、甲乙双方同居期间无共同财产收益,无债务。 三、同居期间双方所购买的财产(电动车、被子、饮水机)归乙方所有。 四、本协议签订后,任何一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扰乱对方家庭正常的工作和生活,否则应赔偿对方人民币五万元整。 五、甲乙双方应严格履行本协议,甲乙双方保证本协议已结清双方在同居期间的财产关系,保证不再向对方提出任何财产请求。 六、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均具有等法律效力,在双方签字后立即生效。 七、上述内容是由双方慎重考虑,反复协商一致达成,没有欺诈,胁迫的手段或乘人之危的情况,内容真实无误,双方保证执行并对此承担相应法律责任,如一方违约,则需向另一方支付违约金五万元整。 甲方 : 女方 : 2014年6月27日 2014年6月27日
因为年纪不够没有登记,因当地习俗只办了酒席,有7W元的礼金,分手时候他提出来好几次,最后我妥协;我手写了一份协议,其中写了礼金7万元归我最后他签的字。因期间花掉一部分从我这借了钱,给我打了一个欠条20000元上面写有日期没有还款日期 口头协议两年之内给 但是现在他反悔了,想起诉要回礼金,我应该怎么办?
你好!我和我女朋友在外打工认识的,已经有三年了,因女方年龄还差几个月,所以没打结婚证,已经在我(男方)办了酒席,但女方要求过几年在到她们那里办,彩礼她们收了,大概总共三万左右,现在有小孩了,她出去打工找了男朋友,所以导致我们感情不和,经过我们协商签订一份协议,请问一下我们协议是否有法律效益,谢谢!
因感情问题,老公答应与我签订一份协议,内容大概是:如果双方将来离婚,家中财产和孩子抚养权均归我。 请问这种协议是否有效?
男方【甲方】汉族 年月日出生,身份证号 女方【乙方】汉族 年月日出生,身份证号 甲,乙方与自2011年5月28日始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未办理婚姻登记】现因感情不合,无法共同生活,故双方协商同意解除同居关系,并就财产,存款,债务,抚养权,探视权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与乙方自本协议签订之日起解除同居关系
请问下面这份协议是否有效?手写的两份,双方各人1份,是否具有
请问下面这份协议是否有效?手写的两份,双方各人1份,是否具有法律效力?协议如下: 特别合同书 甲方:xxxxxxx公司,简称甲方 乙方:名字xxxx身份证号,xxxx简称乙方。 就 甲方与乙方在乙方向甲方交付保证金1事,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本着公平,平等自愿的原则签订本合同。由于乙方身体不适不能在甲方单位参加且展开工作,
孩子现在一周岁,还在哺乳期,我们结婚的时候也办了仪式,但一直未领结婚证,现在双方协议离婚,签了字按了手印,请问这样的协议具有法律效力吗,受法律保护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