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于2013年11月8日在某小区买了一套现房,当日全部交清房款,但因个人原因一直未到物业公司去接房拿钥匙,2014年4月我到物业公司接房拿钥匙时,物业公司要求我从2013年12月1日起交物业费,这样合理吗?
合同没有写开始和结束时间,请问,是不是有效以及什么时候算可以结束?
转手了一个店面,是我之前的老板帮我签的合同。也就是说,合同不是我本人签的。两按一租的钱是我本人支付给我们老板的,后来仔细看了合同,发现合同并没有写明开始和结束时间。请问,如果我现在不租了,两个月的押金要得回来吗?
上海什么时候开始私人不能申报自己家土地上的房子了(我家土地上有一房什么时候造的不知道最少有造好20-30年了但是一直没有办理房产证好像什么时候不能申报了老一带人没什么法律意识)现在要拆迁了怎么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