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6月中旬的时候,我和另一个导游接了一个2天世博1天上海市内的A,B团,这个团是我去公司抄的,当时第一次向公司借了18000的团费,这个A,B团是分两个酒店住的,我和另一个导游每人拿了9000.我住的是上海金名酒店。我到了酒店付了19个标间的钱。300/间,住2天,共11400.钱给了酒店前台,然后拿了发票。当时我在旅行社抄接团计划的时候房单上(房单就只是指这个团住的酒店的单子)并没有写公司已经付过6000的费用,也没有人打电话通知我。现在旅行社和我说已经付了6000的房费,叫我把这6000自己赔出来。这个是整个事情的经过。整个过程我都没有违规操作。按房单把房费给了酒店,发票拿回来报账,都是按公司的规章制度办事。
只是发现很多问题,1)当时候在旅行社抄接团计划的时候没有人和我说过房费已付6000,房单上也没有写,更没有人打过电话和我说过, 2)酒店前台收了多少钱就应该开多少钱的发票,至少也应该有个收据什么的,当时酒店没有叫我写任何字句,我也看了酒店发过来的传真件,钱给酒店了,酒店怎么做帐都可了,导游又不知道的。3)作为导游我确实也没想到位,要是当时给了多少钱开个什么收据的就好了。
至少酒店,导游,旅行社都有责任但是现在旅行社死活叫死我拿了那6000出来这个填坑,但是我真的没拿,不知道应该怎么办了?
这个事情实在上海发生的
现在还说要是公安局查出来要判3年的捞
A导游受某旅行社委派在去年十月中旬给他们旅行社带了一个团,整个团一共有1200个客人,分别由26位导游来负责。由A导游带的团的整个费用(包括餐费、景点门票)是A导游垫付的,这是旅游圈里不成文的规定。和A导游一起带团的那些导游多次向该旅行社要钱,旅行社多次推脱说再等等。如今A导游找旅行社去交涉,旅行社负责人说不
律师:您好,我是一导游,对于旅游业来说,前段时间是旺季,在有一团送机的最后一天因为临时有事,所以请另一导游朋友帮忙送机,结果那朋友误点了,但,客人们并没误机,准时登机了,因此,旅行社要扣我和另一朋友一人10000,您说,我该怎么办?
律师:您好,我是一导游,对于旅游业来说,前段时间是旺季,在有一团送机的最后一天因为临时有事,所以请另一导游朋友帮忙送机,结果那朋友误点了,但,客人们并没误机,也没有影响旅行社的利益准时登机了,因此,旅行社要扣我和另一朋友一人10000,您说,我该怎么办?
因为某人没有撤销旧的身份证 使得我与他的身份证号相同 办不了开资卡 我应该怎么办?
我已去过户籍部查过,我的身份证号在本省范围内没有重复的。银行找到那个人,他承认以前用的是这个身份证号,后来改了。银行让他撤销开的户。才能给我办卡,现在的问题是有什么办法解决此事,难道就让我一直等银行的消息吗?假如他不撤我就一直办不了吗? 能不能报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