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想问下,我的试用期合同是11月1号到期,目前没有续签,现在我想辞职,需不需要提前申请,还有公司有没有权利扣我的工资?
我在公司里工作了一年多了,现在发现怀孕一个月了,,我以邮件方式与经理提出辞职,但是公司不让我走,得请到人接我的工作,他说请人要两个月,我该怎么办?本来我是打算提前一个月应该可以走人了
我所在公司为一家销售公司,我与9月中旬提出辞职,由于无人交接至9月底才安排人员交接,由于与客户来往扣款发票需合同支持才能核销,但由于合同未经我手,所以正与客户联系复印合同以销账。后期手续我已经填写好,只要合同到位即可完成,但至10月中旬合同未到位。现我已经找到新工作单位,但公司以未完成交接为由拒绝办理离
我2010年9月2号开始在武汉IT空间的一家电脑城打工,公司是民营的,总共才5,6个人,没有签正式的合同,我想辞职,可是老板说必须提前1个月通知他,否则要扣工资,请问这样合理吗?
我是2010年3月12日正式办理的辞职手续,4月份开始新工作,但原公司没有给我上3月份的社会保险,请问原单位是否应该给我上3月份保险,我应该如何解决?
我是一名应届毕业生,今年7月我与公司签订了五年劳动合同,现在提出辞职,问公司能不能办理档案和户口的问题,公司要求交三千元钱。这个钱我可以不交吗??
(如你因某种原因须离开公司时,应承担相应培训费用和因你的辞职所造成的直接损失,部门负责人及相应专业职务员工辞职须提前三个月申请,其他员工须提前一个月申请)以上是我们公司的规章制度其中一条,由于规章制度11月1日才发布,我属于专业职务员工需要提前三个月提出辞职申请,但是我12底必须要走,公司没有和我签劳动
现在我想离职,在离职的时候公司要求等新人来了,再带一下新人才能走,我现在是昨天提出的离职的,希望能后天离开公司。我们所签的合同上关于解除和终止合同要求如下“甲方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本合同时,为乙方出具接触和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15日内为乙方办理档案等转移手续,乙方应当按照甲方的有关规定,办理工作交接
我的情况是:在进入这家公司时,签订的合同中有一条是要求我进入公司后1年内不得怀孕,如果要是怀孕了公司就可以调岗,并且工资要被调到800元/月。可是在我上班半年后就发现自己怀孕了,于是公司人力部的通知说是要调岗,工资与岗位都是要以合同上说一样。因为我是做技术工作的,现在如果要调岗说是调到保洁的岗位,工资8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