诚恳的咨询一个问题,最近我开办了一个网站,其中有一个内容是涉及无线网络安全的教程,目的是帮助无线网络的使用者如何防止蹭网,为此教程中演示了黑客是如何操作并侵入无线网络路由器,教程中提供了对应的黑客工具供用户下载,测试自己的无线路由器安全,我知道法律中有一条是非法提供黑客工具罪,但我的本意并不是要做黑
政策是指执教期间没有超生,还是被辞退后超生也算???请知情人指教,政策非常模糊
我企业于12年11月底因资金问题关门了,我原来是这家企业的财务总监,现老板已被刑拘了二个多月,罪名是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而公安对我还未采取措施,但说我有可能被定为从犯。可我并未直接参与集资。一开始是老板针对厂内职工集资有发文,后来才扩大到职工的亲朋好友工社会上的,数额较大有七千多万。但存款时我并不签字,
现在公司每天规定早9点晚6点工作,午休一小时,但强制要求每天早上8点55就必须打卡到岗,那每天多出这个5分钟应如何计算,是否属于加班行为,还有就是每周只有单休一天。
我家是农村的,结婚将近两年,现在夫妻闹离婚,关于财产的分割不知如何是好。房子是爸妈在我们结婚之前就已经建好的,父母只是想媒人允诺以后房子会属于我们,他们想住多久就住多久,没说房子立马就是我们的,父母给我夫妻二人一共十万块钱,给我妻子买了三金,现在闹离婚,该怎么分?房子是农村街道自建房,没有房产证,土
我属于闪婚,朋友介绍的一个已经离过一次婚的女人,仅仅接触不到一个月在了解不多的情况下就贸然扯证结婚,由于没有感情基础,性格完全不合一直都在吵闹中,当时婚后不久怀孕时我方意见都是考虑不要孩子离婚为好!但女方坚持要生下孩子,现孩子出生已经7个多月,所有费用都是我一人承担,这中间也是矛盾很多长期吵闹,基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