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4月22日下午课间时间,有四位学生在一起游戏,当甲生和乙生游戏时,甲生扭着乙生的胳膊倒地把乙生的胳膊压折了。当时课间巡查教师正常巡查,在发现几位学生游戏有危险时,欲去阻止时,事故已经发生。学校平时每周每天都讲预防安全事故发生。 在这件事故中,学校负责任吗?
一学生有病,课间和几个同学,打闹嬉戏,该生犯病,当时,学校有教师值班,值班教师发现后,学校及时把学生送往医院,并通知家长,学生住院期间,家长花了几千元钱,请问学校有责任么?
下午第一节课后,一学生在课间爬双杠,不慎自己跌倒,上课期间没有哭泣,遂教师没发现异常,第二节课后,教师发现,叫他哥把孩子背回家。后来经医院诊断,学生摔成骨折,请问,学校要不要负责任? 要负医药费吗
课间,几名学生在一起玩,其中王学生碰到了唐学生,唐学生骂了一句,王学生把唐学生打到一边,用脚踹了唐几下,又用脚将其勾倒,导致唐右腿胫骨、腓骨骨折,需要动手术,还需要用钢板固定,一年后再取出来。 这个过程中,学校要负担责任吗?
我想问一下,初中学生在课间追逐打闹摔倒,学校有没有责任,学校在事故前十几天专门就此事作过规定、教育,而且每一周的周前集会总强调交通、溺水、追逐等安全问题。
一年级学生在课堂上往教室跑,结果一女孩在前面跑,一男孩在后面不小心被女孩的腿绊倒,当时男孩头部被撞伤,后到医院检查,花费两千余元。受伤学生家长要求赔偿孩子治疗费、家长生活费、乘车费等,造成伤害方家长只愿承担10%。请问该如何处理?
上午在课间内,有一位学生自己在广场玩耍当中,不慎跌倒,眼部受伤,教师及时通知了家长。学校在这场事故中应承担什么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