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住在苏州市高新区长江花园,我们的住房是拆迁拆到这里来的贫困住户,现在我们住的房子上的名字是有姑妈**的,但是现在人找不到,抛弃一个80多岁的母亲,把她母亲扔给我一个未成年人都快三年了,人找不到,万一老人过世了,只剩下我一个人,无依无靠,所以想把房子我们想注销房产证从新补办应该怎么办,把房子改在我的名下,应该怎么办要有哪些程序。还
2010年爸爸将现有住房a卖了57万,现有住房a是在我结婚之前购买,应该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爸爸将57万元存于我的帐户并准备购买一处住房b写我的名字,实际上住房b是用a买的,要怎样才能证明b是我的私有住房而不是我和妻子的。能否利用律师证明买住房b的钱是卖a所得的方法。 b房花50万并没有贷款
家里一套房子 产权证是我祖母和叔叔的名字 户口本上也是我祖母和叔叔的名字 我父亲户口在外地 房产证上也只有我祖母和叔叔的名字 如果我祖母突然去世 我叔叔自行将房产卖出的话 又拿不出我祖母的遗嘱证明 我父亲能有什么方法要求继承权么?如果我叔叔将房产卖出100万 而只告诉我父亲卖了80万 只愿意分出40万的
我父母另有一套使用权房子,因要结婚,现想把此房过户给我。房屋经营公司表示因父母健在,不给过。 第一,没看见相关规定,不清楚。 第二,如果我结婚后(和父母不在一户口下)是否给过。 第三,是否使用赠予程序,如果可以使用,我该怎么做? 第四,这间使用权房屋是否能过户到我名下? 因为是使用权的房屋,产权输入
我公公再婚,房屋是婚前购买的与二任妻子无任何关联。我想知道按我国法律规定我公公的二任妻子对房产有继承权吗?对了,我还想问一下,我对房产继承权只是略知一二。如果我公公现在要分房子的话,是不是房屋所有权不只是他一人有的吗?应该还有我老公的份额吧。拜托!谢谢
父亲去世多年,母亲健在,一共子女五人,房产证是父亲的名字。现在房子拆迁,想把房子过户给子女一人名下,其他子女并不放弃继承权,请问需要办理哪些手续 母亲及五名子女经商议决定将房产证过户给子女其中之一名下,但是其他人不放弃继承权 为了避免房屋过户给的那个子女以后出现私自变卖房产等行为,需要有哪些手续其他
爷爷和奶奶86年分居,一直没有往来,但是没有办过离婚手续, 90年爷爷买了一套房子,请问律师,奶奶对这套房子有房产权吗? 另外,爷爷的其他子女一直没有履行赡养义务, 2007年爷爷将房子过户给孙子,这样过户的话,孙子是否可以拿到全部房产权? 如果不行的话,爷爷过世后会按照怎样的比例划分? 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