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伤残赔偿金及医疗费等协商未果引起,赔付方雇人拿刀上门打人,伤人,恐吓、威胁。(注:赔付方为生意人)
受害人为无偿协助帮忙
什么性质的内容算威胁的信息,在什么样的行为下才能得到法律的保护
我和前男又分手,定过婚,钱的事他拖着不办说不要了,(他不可能不要,因为以前一吵架总是和我算给我花了多少钱)可总是来找我,我想尽快以受到法律的保护的方式把这是解决(避免以后已经给了他的钱说没给或是不够,对于没有原则与诚信的人我只想拿法律保护我自己),他以后不来纠缠不影响我的正常生活,这件事双方无法协调
我叫李红,地址山西省。2013年8月21号下午6点多有一名男子闯入我店铺恐吓我跟他出去。我不同意,可他用刀把我柜台上的十字绣割成一片一片。刚开始把我的手机夺了,又把我强行拖出商场。在这期间,把我的手表,戒子都扔河里。直到晚上 1点多才给了我电话。我赶紧就给老公打了电话,随后就报了警。请问律师我该告这个人什么罪
我朋友是做程序的以前给别人做了兼职,并签了合同,对方答应每月2000元工资。后来对方公司垮了,故没有再继续为对方兼职。但这几天对方又提出做网站之事,我朋友不想再与他兼职,于是对方发出恐吓短信,称要么交与对方1万元,要么到朋友家长期“拜访”。请问此类案件是否属于恐吓?受害人又应当怎么处理?
您好!我先说一下情况:我们村的队长,在同村喝完酒后,将另一位村民拦在路上辱骂并殴打,最终逼其下跪求饶。事后被打村民报案,当地派出所到现场看完伤情后,呼叫120将被打者送医院治疗,医院检查眼角有一处骨折,脸部多处软组织受伤,目前被打者仍在医院治疗。 该案件是属于民事案件还是刑事案件?被打者应如何索要赔
强奸未遂加故意伤人案件,有报警,警方已调查立案,后续流程是什么?施暴者想找受害人私了(受害人也想私了,得到施暴者的一些赔偿就不起诉施暴者了);但最近听中间协调人讲,由于案件已经到了检查院,即使受害人不起诉,施暴者也将被提起公诉,所以施暴者那边又不主动找受害人谈赔偿的事情了,请问流程是这样吗:1.若案件
今年年初,同村一名男子醉酒后上我家闹事,期间他先动手打人,我爸防卫时失手把他打成轻伤。后来该男子前往医院救治,现在已经出院,到目前为止,派出所还没有就案件作出任何处理结果,但是却三番两次叫我家去付医药费。今天早上有个协警还威胁我爸,说如果我爸明天不去缴费,就把我爸抓起来。请问在案件没审理结束前,责任
本公司海外项目,于2013年底将基本访问签证护照交给一个中国的伊斯兰关系户延期,延期费用已经交清,且延期完成,原本定于14年2月中旬将护照送还给我公司,但是对方已经回国,借口无法将护照送还,一直拖延至4月末,真相浮出水面,此关系户当时并没有将延期费用交给沙特关系人,沙特人自己掏腰包延期完成,所以不愿意将护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