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度10月30日,我与金海家苑房地产经济有限公司签订了一年房屋出租代理合同,即把自己在劲松的一处住房交给他们代为出租,当时合同上说明2010年10月30日把房子交还给我,代理期限为一年。2010年9月初,我至电该公司,欲按期收房,该公司答复说没问题。10月1日,该公司至电给我说不能把房子于10月底交给我,因他们与租户
我出租给别人一个门面,他一个月电费过多。到处说我在电表上弄了花样。我想问一下我可以怎么起诉他。 我可以用什么名目起诉,而且他一直拒交费用。
我是和别人合租的。可以说 我是租合租人的,现在他要搬走。我和房东重新签了合同。租期从 11月8号开始。 出租合同上没写出租房具体地址 合同是否有效?我现在不想租了,是我违约吗?
我们房子但是租房子和房东签了十个月,当时我想签半年的,但是房东要我们签十个月,因为急着找房子,所以签了合同是十个月的,押金交了。现在房子租到半年了,合同期还没有到,我因为工作问题想换地方住,一般是不是住满半年就可以退还押金的?我的房东不肯退还押金怎么办?因为我们合同没到期,我怕自己美理,但是他们这样
甲方:房东 乙方:房客丙方:房客请来的工人,与房客有亲戚关系甲方两年前将自己的一套房屋租与乙方居住,年初通过电话向在异地的房东家提出厕所需维修,房东许可,并表示愿意承担维修产生的材料费用。乙方雇请丙方(不具备专业维修技能)维修,丙方在无人在场的情况下开工,期间意外受伤,伤及肋骨,现已痊愈,丙方认为伤
出租时间:2009年9月1日至2010年9月1日(租金为人民币9000.00元整)。如无政府征用,买房等其他因素变动可租三年,(每年租金应在当年的9月1日前一次性付清)。我对这条不理解,这是一年生效还是三年生效?例如甲方已经收了乙方2009年至2011年的租金那甲方是否有权利在三年内的期间收回房屋 房东有没有权利在三年内转租给他
1小区房屋出租是否商业行为 2在小区居住3个月的住户需要办小区的出入证吗 3{业主临时公约}“第三章 物业的使用,第十条 业主应按设计用途使用物业。”这里的“设计”怎么解释。
我家倒修了个房子 4月份搞的合同 写着11月底的时候建成后租给别人 因现在不想出租(他们开网吧)了 我需要多少钱了这事 他们人还没住进去 房子已经修好``` 合同内容:租5年 7W/年 维约金 5W 他们还没开业 还没进去 不需要付赔偿金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