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女双方于2000年结婚,后生有一子,自2007年双方因感情不合分居至今。现女方想请求起诉离婚,想要孩子的抚养权,及男方赔偿精神损失。想咨询一下需要哪些证明材料?谢谢。
协议离婚后,男方没有支付孩子的生活费,现在他有权到法院起诉索要孩子的抚养权吗
我与男方于今年的4月份在民政局协议离婚,离婚后,男方没有支付孩子的一分钱的生活费,还经常用短信的方式多次威胁我和孩子,使得我和孩子都受到了很大影响,我现在该怎么办,我怕他来硬的把孩子抢走,甚至会威胁到我和孩子的生命
我本人出了两年国,我在国外挣了10万左右,12月份把 我起诉了,我也不知道为什么,到了3月份,审判长问原告为什么要起诉离婚,然后原告说“从结婚,感情一般,在2007年出国回来后,因为家庭所事感情破裂”我说没有感情破裂的趋势,,就是说,按照这种情况,她想和我要房子,我们是婚后买的房子,我想问这个房子怎么处理?我
当初为去日本和一日本女人登记结婚,但是拒签了。现以5年了。如果她来不了中国的话我想在法院起诉离婚可以
当初为去日本和一日本女人登记结婚,但是拒签了。现以5年了。如果她来不了中国的话我想在法院起诉离婚可以吗。都需要什么手续和程序
如果她来不了中国的话我想在法院起诉离婚可以吗。都需要什么手续和程序
当初为去日本和一日本女人登记结婚,但是拒签了。现以5年了。当初为去日本和一日本女人登记结婚,但是拒签了。现以5年了。如果她来不了中国的话我想在法院起诉离婚可以吗。都需要什么手续和程序
结婚近10年,由于对方赌博且不悔改,去年过来对家庭也由于赌博长期不尽责任,本人提出协议离婚也由于对方坚决不同意而起诉,法院以对方有改过表现出于对孩子的考虑,认为双方感情未完全破裂为理由不准离婚,在宣判4日后对方回家和我闹,又发生严重的家庭矛盾,我觉得已无法再继续婚姻,这种情况下再次上诉是否会改判??? 过去的生活
在外国我起诉离婚外国法院判离我国司法承认吗还用回国办手续吗等
双方都是中国人,在国内结婚登记,结婚现快两年了,现都在国外生活。且巳分居半年多,分居原因:一、因男方失业,女方说快找工作,我可不养话你。二、女方在工作单位成功申请到公寓“相当于社会租金的半价”,因为之前说过没工作不养活你所以就不能随女方一起居往共同生活,因为没工作所以不得不在父母家生话在没工作之前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