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今年的应届毕业生,1月12日正式应聘武汉一网络公司上班,职位是网络推广人员,该公司没有跟我签定劳动合同.说是工作满1年后才可以办理社保,试用期为一个月.当月表现优秀就直接转正,于是我在第一个月因为业绩优秀直接当月拿了转正的工资.后来部门的好多同事都一个个辞职了.我也觉得该部门的问题很多.总是改工资问题,现在工资还分两次发放.我也受不了 于是也辞职了 我没有签劳动合同 其实应该是可以随时走人的吧?但是我也有跟主管反映辞职,主管非要我帮他们公司搬家后走.第一天早上我去了 但是后来因为自己有事 没有再去公司 也让相关人员跟主管说明情况 他也知道,后来他以各种理由说我自动旷工离职 跟公司反映说什么我一走也煽动同事辞职(因为后来整个部门基本都走了)把所有责任担给了我.于是有一部分的工资坚决不给我,请问我该怎么办??我说如果不给.叫我家里人去找他要.他还威胁我.说什么:你去调查我的背景,我最喜欢玩有个性的事了~这一部分的工资我该怎么要回来?? 由于我的工作是做推广的 手上也有很多的商家.公司主管向他们反映说我旷工不上班,还挟款前逃这样的说法.并且商家也根本不相信我会做这样的事情,我的工资在公司根本不会逃去哪?而且我并没有带走公司的任何东西.请问公司这样是不是构成了诽谤? 我查了相关的劳动法规,根据我国《劳动法》的规定,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合同,且用人单位应给予给予经济补偿;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请问我是不是可以追讨双倍工资?
我们到上海的时候交给中介600元3个月的住宿费并加600元的押金。但是当时他们并没有说在住满三个月以后一并交三个月的住宿费,但是我们现在马上住到3个月的时候,中介在我们的第二个月的工资里扣了接下来三个月的住宿费,我们这三个月一共开了1400元的工资(每月1000元工资),第二格月仅开了四百。我们手里面没有合同,因为
我是一名在校大学生,寒假与某手机连锁店达成4天的促销协议,工资40元每天。干完了第一天,第二天工作了大约一小时后,因身体原因无法坚持,我向负责人提出辞职并清算工资,但他却威胁说不干完的话一分钱也不给,理由是他们这里不是菜市场,当时我掉头就离开了,才40块,没这钱我死不了。本想当交学费了,但忍不下这口气,
应届生还未毕业,在校园招聘上和某保险公司达成就业协议,面试通过,签署了就业协议,同时还附带另外一份公司协议。其中有一项是如果违约,需要向公司缴纳4000元的培训费。现在已经在公司实习一个多月了,不想继续在该保险公司继续工作了,未签订就业合同,这所谓的4000元培训费用不用交?如果要交,这个费用是否合理?有没
我是在学校的学生,暑假在温州一个厂里打工,今年大三,大三实习改到下半学期,现在必须回学校上学,但是厂里不给辞职,如果就这样走,他们不给发工资,合同上写的是提前一个月辞,我现在辞职,他们不给批准,我该怎么办? 但是我现在已经提出辞职申请,但是厂里的领导拒绝,我该怎么办?
我是一名大三生,由于我的名字给我带来了很多麻烦,所以本人很早前就想改名了,可是一直到今年暑假才终于把名字改了,很开心,可是我想去改学籍的时候,老师说可能改不了,这让我很紧张,请问这种情况,根据我国的有关规定,我的学籍能不能改为我户籍变更之后的名字!! 急急!!!请好各位心人帮我回答一下,感激不尽
2010年9月3日,工商局到我开的药店检查,查处了我10盒凌康牌消食片,并且做了现场笔录,说我涉嫌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侵犯江中消食片的外包装) 2010年10月14日,工商局叫我到工商局并且告知我要对我进行处罚,1盒药处罚1000,总金额处罚到达1万元。(注:该药品进货价1元。售价2.5元) 2010年10月15日,工商局给我电话
我现在是大二的学生,18岁,户口原本在江津,为农村户口,因户籍改革转到了学校。因我年幼时父亲去世,母亲出走,户口本上就我一人(即我为户主),祖父母之前又把房产转到啦我的头上,祖父母就没有房产啦。 我根本就不想转,怕影响到房子,导致以后祖父母没有房子住,但由于学校以助学金为把柄“强制自愿”转户口,今
我哥哥是2008年的应届本科大学生,他今年冬天退伍,想知道对他这种情况的退伍安置办法是什么样的,我查了一些相关的信息都没有明确的,只看到2009年出台的一些关于大学生入伍的安置政策了,那2008年入伍的能享受到那些政策吗?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