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今年5月转租了一套门面,原租人收了8万元的转让费,此门面系县水利局的门面,转让时经过了该单位的批准。今年10月,水利局下通知,门面即将收回重新拍租。根据县政府《行政事业单位国有房产出租管理办法》已于2011年二月份就出来了,但我转租时却没有人告知,这转让花费的8万元还有装潢的钱,该怎么办呢,请求法律援助
门面到期,房东想赚转让费要无故收回门面,我们这些受害者该怎么办?难道又回到解放前?
当时接该门面时,房东同意上家转让,所以我才出四万元接手,后增加设备三万元,而且合同里也说明我也可以转让,结果今年家里老人摔骨折,无人照顾,我想转门面,报价七万元,她听说后,觉得我赚了转让费,所以她要收回门面,而且不给任何协商,觉得门面是她的,她想怎么样就是怎么样。我想问下律师,难道中国又回到了解放前
您好,以前我从别人那里转让过来一店,现在快到期了,合同有约定我有优先续租权,但房东要收回说自己经营,其实是为了转让费,那我怎么办呢?我还想经营的,如果他真收回,我是否也能就当初的转让费要求房东给付一些呢?谢谢
各位法律人士们,大家好。我是一名学生,我们家是一个个体工商户,在邮政单位的门面上租了十多年了,新上任局长却以要收回自行出售饲料、种子为由强制收回我家的门面。但7家门面却只收回包括我们家在内的两家。我们房租是一年一交的,在09年的时候与前一任局长签订了房屋租赁协议,协议注明出租年限是2009年——2019年的,
准备租门面,可要十万转让费,如果门面到期原房东收回门面我转让费怎么办?
准备在二手房东手下接一个有十万转让费的门面,就是担心租房期到了之后,原房东要收回店面。那我的十万转让费怎么办。我该怎么制定一份对我有所保障?
我于2012年10月份续租五年合同,现在还有三年零5个月才到期,甲方要强行收回店铺,理由是自己使用,实际是高价转租他人,威胁我要走法律程序强行解除合同,可以适当赔偿我损失,但我想继续履行合同,不要解除合同。不知成功机率多少,我该怎样办。
我于2012年10月份续租五年合同,现在还有三年零5个月才到期,甲方要强行收回店铺,理由是自己使用,实际是高价转租他人,威胁我要走法律程序强行解除合同,可以适当赔偿我损失,但我想继续履行合同,不要解除合同。不知成功机率多少,我该怎样办。
我于2012年10月份续租五年合同,现在还有三年零5个月才到期,甲方要强行收回店铺,理由是自己使用,实际是高价转租他人,威胁我要走法律程序强行解除合同,可以适当赔偿我损失,但我想继续履行合同,不要解除合同。不知成功机率多少,我该怎样办
我先收到商铺租赁合同通知书,去交房租甲方要却收回一间铺面转租,该怎么办?
我5月12日收到商铺租赁续租通知书,6月4日去交房租却被通知要减少一间店铺,我该怎么办?但是合同到期是8月31日。急急急,跪求帮助,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