朋友替人担保6万元高利贷,一个月利息是9000 然后那个人跑了,高利贷的人向我朋友要款 当时借条上没标注利息,并且我朋友根本当时就没见到他们的交易过程 他是在别处签字的,然后一个中间人拿着手续带着他朋友说是去借债人那里。现在朋友跑了 请问这样的高利贷受法律保护吗
帮一个朋友担保3万,利息是1毛利,10个点吧,一个月3000,属于非法吧。还了一年多利息得有3万6了吧,现在债务人没有偿还能力了,要我还,我想问那多给的利息能通过法律退给我们吗,这样我可以少还点,但是现在还没证据了,因为那哥们还利息也没打个收据什么的,没证据了,他亲自还了几次现钱,去银行汇过几次钱,但收据让他
我于2009年1月借了朋友的高利贷4万元用来做生意,当时约定每月的利息是2000元,利息也按月给了他,共24000元。现在借款到期了,我的生意却亏本了,我没有钱还给他,请问我是否可以要求把每个月支付的利息共24000元作为本金,然后再还余下的部分?如果他起诉到法院,会是怎样的结果?谢谢。
王某因赌博欠债以后借了高利贷,一年以后他得绝症过世。 债主被迫王某的爱人在高利贷的条子上签了字。 现在债主住回家里 ,不让我们居住,请问这样的事情受不受法律保护。
我知道民间借贷的利息不能超过银行同期贷款利率的四倍,那么现在银行的贷款利率是多少?通常说的三分五的利息受不受法律保护?
我1995年借款2万元,月息3分,请问是否合法?是否算高利?利率是按1995年的银行利率算还是按现在的算?是否受法律保护?
朋友想借我的钱,说给我月利率2分,比银行的月利率7厘利息高很多,如果他不还钱,我这种行为能受法律保护吗?借据上应该怎么写受法律保护,请求帮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