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师领导: 我是贵师所属十二团刚刚离世的老干部冯世珍的妻子李桂英,今年七十六岁了。我的老伴突然发病离世,离开了我们,离开了我们共同生活了十五年的家,这突然打击让我痛不欲生,悲痛欲绝。 我和冯世珍是一九九五年二月十七日在阿克苏市人民政府民政局办理了结婚登记手续,领取了结婚证,正式结为夫妻。十五年来,我们相互帮助,相亲相爱,从来没红过脸,对双方的子女也一视同仁,犹如已出,从不厚此薄彼,这也是我们成婚之时的共同约定。十五年前,我们是经双方朋友介绍在阿克苏认识、熟悉并相知的。在老冯提出和我再组家庭之时,我就提出为防止再婚家庭发生财产纠纷,让他把在十二团和他前妻共同经营的所有财产给几个儿女平均分配,让老冯轻装来到我家。老冯支持我的想法,照这样做了,把他的房子、存款全部分给了他的四个子女,然后带着他的衣服和少许的生活用具来到我家,开始了我们崭新生活。当初我们虽然收入都不高,但是我们生活的很幸福,很满足。我们携手走过了十五年。 老伴的突然离世,让我遭受到重大打击,可接下来发生的一幕闹剧,却让我感到五雷轰顶,万箭穿心,我懵了,我垮了。这是道德的沦丧!文明的倒退! 9月11日,就是老伴去世的当天,一上午我的儿女们在悲痛之中为老伴的后事跑前忙后,干着他们力所能及的事。在家里摆设了灵堂,吊唁去世的老人。下午五点多,冯家兄弟三人带着他们的妻、女、儿子和小舅子,一群人来到我家,我善良的以为他们是来商量怎么办理老伴的后事,我柱着双拐(已有多年的骨骨头坏死顽疾),非常肃穆的把他们迎进家门。可是万万也没有想到他们进了门,即没有向我这个与他们父亲相随相伴共同生活了十五年的与他们一样失去了亲人的老太太表示出一点点安慰,也没有在他们父亲的遗像前上柱香鞠个躬,借口说要找张他们父亲的照片做遗像,不由分说,冲进我和老伴的卧室,开始在我家翻箱倒柜,把老伴写字台和书柜里的书籍全部扒出来,一本一本的翻,一张纸一个信封都不放过,然后拿出他父亲在送去医院时随身带在身上的钥匙,打开他们认为可以打开的衣柜和抽屉,拿走了老伴的身份证、工资卡、户口本、医疗本,甚至不听劝阻硬要拿走他们认为是很重要的东西,其实是我用来治病的膏药。拿到了他们所要的东西后,回过头来给我说要结老伴的住院费,要去殡仪馆办后事,让我出钱,为了老伴能安静的走,我忍着巨大的悲痛和愤怒,找出我和老伴的存款支票,我眼睛不好,让我女儿看看三张支票中哪张支票能够支取,正当我女儿在看支票时,更加让人难以置信的一幕又发生了:站在我家客厅窗下的那个刚刚忙完“收拿遗物”的老伴大儿子的女儿冯思思,快步向我女儿走去,与我女儿没有任何对话,一把从我女儿手里夺过三张各一万元写着老伴名字的支票,送到了他父亲的手中,并说“拿着爷爷的身份证就可以到银行支取”。“拿到”了“遗物”,“拿到”了支票,老伴的大儿子给我安排说:“你身体不好,葬礼那天你就别去了,你的子女也别都去,派个代表去就可以了”,然后这群人离开我家扬长而去。 这一幕让我心寒,老伴的那三个儿子们,十五年来,我也在把他们当做我的儿呀。儿中的老大呀,他怎么就能在父亲刚刚死去,都忙着料理后事的当间,集中这么多的家亲策划出这么一出闹剧呀,且他的女儿以那样的方式拿给他的支票他也能心安理得的接到手上带出我的家门,这是在害自已的女儿呀, 那个老伴的孙女冯思思怎么就有这么大的胆量,又是翻箱倒柜,又是抢夺支票。他们不把我这个老太太放在眼里这都不是什么大事,可是国家的法律,天理人伦他们不该无所顾忌呀。不就是让我出些钱,办理老伴的后事,不就是要看看老伴有没有留下什么值钱的东西可以拿去吗?这些只要通过商量他们都可以办到呀,也在情理之中。然而,他们的这出闹剧把一切都改变了。 尊敬的师领导,今天我强忍悲痛把这些事讲述给你们,是因为我老伴的儿、孙、媳夫们都是在农一师工作,或曾在农一师不同单位工作,现已退休,有的还是党员干部。我做为农一师一名离休干部的遗孀;做为一个普通公民;做为一个患有严重疾病的社会弱者;做为一个76岁高龄的妇女,我的人生权利遭受到严重侵犯,我和我的家人身心健康遭受无情摧残,我要求你们为我讨个公道。当然以他们的所作所为和闹剧中的一些情节,我完全可以付诸法律司法解决。但念在他们毕竟还都是我老伴的儿孙们,我也曾经把他们当做我的儿孙们的份上,我还是不想这么做。如果经你们批评教育,他们仍然没有悔过表现,没有向我表示欠意的举动。那我也就不会一味的姑息养奸了,我将保留付诸法律和公诸媒体的权利。 我的住宅地址:阿克苏市步行街金富康小区旁地区生产资料公司家属楼2单元202室 电话:2133787 附:老伴的三个儿子的基本情况 老大冯刚:原农一师某单位领导,现已退休 老二冯强:原农一师某单位领导,现已退休 老三冯毅:阿克苏某驾校校长 此至 敬礼 李桂英 二0一0年九月十四日
请问:经公安机关两次补充侦查完毕后的案件移交检察院,检方能否再退回?如果退回公安机关该如何处理?谢谢!
我有一亲戚,她前天在医院临产。颇腹产,胎儿拿出后没有及时抱出给家属,然后接着给产妇做完节育手术后才抱出产门。当家属看见婴儿时,婴儿满身紫色,事后不久便送往别的医院救治,在途中婴儿已停止呼吸。
请问:湖北神宇律师事务所姓叶的某律师法庭上这样说对吗? 我父亲08年8月20日受邻居邀请,和邻居一起来到邻居家的梨子树上打梨,后树上摔下重伤,当时树下有树主和其它三人.受伤后罗田县白庙河乡医院不收治,送到湖北省黄冈市罗田县人民医院,诊断为:颈椎过伸性损伤并高位截瘫,住院五天后于25日又转至白庙河乡医院,住院8天后回
我公公是一位德高望重的医生,隔壁村的私立学校为了让我公公帮他们学校招学生,曾三番两次的到家里跟我公公谈这件事情,由于他们的学校师资都不怎么样,每次都被公公拒绝了.后来他们以让我公公给他们家里人看病的名议把我公公骗到一个饭店又谈及此事,在饭桌上四个人轮番的劝我公公喝酒,把我公公灌的大醉(他们四个都没有醉)然后
我和他女儿是朋友.因为在外认识的朋友来找他女儿的麻烦找到家中来了,他妈妈就认为是我带来的.但是事实却不是那样的。他妈妈乱骂我在争吵中她妈妈抓伤了我的脸,是他先出手,然后我爸爸在上班的期间得知这件事情,并一气之下打了他妈妈,但是从我爸爸上班地方的条件都不构成打到他妈妈的条件,我们让步了,但是他妈妈却不肯出
今年4月我脸部被烫伤.至今鼻子上留下2个烟头大小的凹坑,鼻梁和鼻子下方都有疤痕请问下能评上工伤等级吗?
对方追尾,我的新车严重损坏(购车20天),交警认定对方权责,是否能通过法律手段要求对方陪我新车。希望得到各位专家的指点,谢谢您了。万急
你好,我住的是单位建的经济适用房,已经住了五年多,买的时候用的别人的名字,现在房产证还没下来,这样能过户吗?想尽快过户,有什么好的办法或者可签什么样的协议?
购买汽车能否先让对方开出发票,然后再交钱?汽车行业这样行得通吗?
主要是我6月份买了一辆车,9月做首保时,人家说系统里是别人的信息,不是我,但是车辆发动机号和行驶证号跟我的是一样的,就是姓名和电话,身份证号不是我的,而且显示是不2月已经出售给此人,我找4S店的理论,他们挺横,说是发票开错了,当时先开了发票,但是人家又没要车,系统录进去,就没法改了,所以说这辆车是新车,
我在单位工作15年中途转成派遣工这样是不是违法的我能否签订长期合同
我是1995年参加工作的,但是用人单位却是在2002年才给我们补办的养老保险还让我们自已补交了3000多元的滞纳金,是从1996年1月1日起补交的1995年的没交.2004年又把我们的关系转到了培森劳务公司从这时起才有的医疗等五险,请问单位的这种做法是违法的吗?我们已经工作时间够15年了,能否要求用人单位签订长期合同,并且交纳住房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