故意伤害,使人致死,我只是跟着去了,我没有进受害人的家,没有看见受害者,也没有看见动手过程,我像知道我用负法律责任吗?要负的话,法庭会怎样给我判刑,
致命的一击已确实是其他人造成的。。。他只是在殴打结束后,死者已经昏迷的情况下,去看下死者的情况,拍了下死者的脸,确认死者是不是昏迷。但是在问笔录的时候,由于当事人不懂,被警方写成“打”了死者一巴掌。。。当事人现在已经取保,但是现在围绕在“打”与“拍”之间存在争议。请你们提供下法律意见,在“打”与“拍
在09年12.13号晚上,9点多左右吧。我当时没在,出去了。我妈我爸爸跟我妈打架。我回来时候人已经送到医院了。 具体原因我不是很清楚,我爸爸当时和我说的是他们两个人吵架然后我妈先动的手。我妈拿的刀,砍我爸。没砍到,我爸去和我妈夺刀的时候我妈的左手骨折,左手的三根静脉还短了,还有左臂的一处刀伤,但是致命的是我
您好,我舅舅前两天把一个人捅死了,具体情况是这样的:小舅和一对夫妇,还有一个姓杨的都住一个院,那天一起在姓杨的家里吃饭,被杀的男的也是这个院的,和夫妇中的女的有一腿,他们都知道,只是老公老实一直没说。出事那天他们在吃饭,死的这个人把那女的叫出去了,那女的就走了,他老公出去找她,人没找到,和死的人碰上
事情经过的是这样的 小张是主贩他是一个爱玩的小混混,,一天晚上去陪他兄弟们出去玩喝多了就和另外一些人吵起拉于是小张就打电话叫上我弟弟小王和一帮兄弟跑去看是什么情况 就这样大家打起来了。 我弟弟小王当天有在现场但是没打`最后警察来抓到人后我弟弟说没打,掉出检控出来看他有这人在里面,最后就一起全部抓走了 砍
死者给受害人的妻子打骚扰电话,受害人拿上电话去被害人家,俩人发生殴打,被害人拿出刀,受害人夺过刀向被害人捅去,不小心通到被害人的左下部,受害人叫人把他送往医院,经过五小时抢救,抢救无效死亡受害人投案自首,请问应判多少年?赔偿多少元?
于2010年18日,在河北定州市城区内发生了一件人被打致死的刑事案件,刑警队却定性为伤害致死,据了解被害人被打不止一次,且在不同的地方,有不同的人实施了殴打,同时又有同伙其他人将被害人送至是人民医院,并用被害人的手机通知了他的朋友,被害人的朋友为他做的求医,和检查;医生说被害人没大碍回家疗养就是了,结果死
3人团伙作案 故意伤害致死 其中一人责任不大 被取保候审 被判缓刑的可能性大不大?
我哥哥原本在学校读书 但因为打了一个电话导致 两人来学校 将一名少年致死 他没到现场 也什么都不知道 现在被取保候审 不被判刑或 被盘缓刑的可能性大不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