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一名在职的博士,读博期间在研究所以研发的形式同公司服务。现因家庭等因素想违约。想问问我这种情况况应该赔多少违约金。 下面为当时鉴定的在职合同: 根据国家教委定向培养研究生的原则,xxxxxxxx(乙方)录取 xxxxxx有限公司 (甲方) xxxx 同志(丙方)为定向委托培养研究生。按定向培养要求,签订以下合同。共同遵守: 一、甲方同意乙方按国家招生规定录取丙方为该所 xxxxx 专业定向委托培养 博士 学位研究生,学制三年,学习起止时间为 2011 年 9 月 至 2014 年 7月。 二、丙方被录取为定向委培研究生后,根据国家教委(88)教研字026号文件精神,在学期间不转工资关系、人事档案,享受原工资和福利待遇,并由甲方负责向丙方提供。 三、乙方对丙方按国家 博士 研究生教学要求授予基础专业课,指导该生完成毕业论文。不更改专业,不给丙方提供到其他单位谋职的有关介绍材料。毕业后,乙方负责将丙方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及有关学习材料寄甲方。 四、丙方在乙方学习期间遵纪守法,努力学习,以优良的成绩完成学业。若学习松懈、半途而废或毕业后不回甲方工作,应在指定的时间内偿还甲方学习培养费。 五、甲方付给乙方学生培养管理费 三万 元,在该生入学前一次付清。乙方银行帐号:xxxxxxxxxxxxxxx,开户银行:xxxxxxxxxx。户名:xxxxxxxxxxxx。 六、丙方毕业后 3 年内不得以任何借口提出流动。若确实需要流动,则需赔偿甲方支付给丙方学习期间的所有工资和其他福利待遇及培养管理费用。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丙方:(盖章) 签名 签名 签名 2011年5 月 日
2007年11月份签了一个事业单位,当时签的违约金是:1000元,现在因为家庭等各方面原因不想去了,给单位打电话,他们就是不同意放人,给钱也不行,我就一直没去,档案也申请留在学校,可前两天他们给我们学校打电话要人,还要说起诉我之类的话,各位好心律师告诉我,要是通过法律途径的话,我会有什么后果?我会被强制去工作
我是一名09届应届毕业生,因为考研没有考好,所以在国家线没有出来之前在网上与一家企业签了约,可是并没有谈论关于违约金的问题。可是去解约的时候,公司让缴纳违约金。是否应该缴纳违约金。 谢谢 并没有签订书面协议。
我朋友读在职研究生需要单位盖章,但是盖章后要签违约金,朋友的丈夫私自找人刻章在培养合同上盖了章。这样
我朋友读在职研究生需要单位盖章,但是盖章后要签违约金,朋友的丈夫私自找人刻章在培养合同上盖了章。这样做的后果是什么?两人都犯罪了吗?一般情况下的量刑是怎样的?谢谢! 这个事情我朋友是知道的,她没有主见都听丈夫处理,请问这种情况我朋友犯罪没有呢?
朋友读在职研究生需要和单位签合同,朋友的丈夫就去刻了个假章盖上,朋友没有主见就没有反对(章和合同都是
朋友读在职研究生需要和单位签合同,朋友的丈夫就去刻了个假章盖上,朋友没有主见就没有反对(章和合同都是丈夫出面搞的)。请问他们两个都犯罪了吗?最有可能会受到什么处罚? 现在事情还没有败露,但要毕业了证明要寄往假单位,他们是直接去学校承认错误还是再整个假的去证明已经换了单位了?谢谢
我在05年的时候去上级医院进修半年,当时院里让签了一份<协议书>主要内容为进修结束后5年内不能离开医院,如违约按全部培训费用的5倍赔负,今年09年我考上了研究生,院里让我交<进修费+差旅费+工资>的五倍. 我想咨询一下违约金是如何计算的? 工资应该算在培训费里吗?我觉得培修费用就是进修费用. 有的律师说按约定赔负.有的
我朋友的老公读在职研究生,没有找他所在的单位签培养合同,而且在熟人的单位出了个培养合同,但学费是他自己出的。像这种情况会付什么责任吗??
你好,我考上了某高校春季在职研究生,拟录取时签订协议说:先缴纳学费的10%作为违约金,如果正式录取后不来,则违约金不退回。 可是,我后来又考上了该校的秋季研究生(比春季多了一个证),请问,这样的违约金可以要回来吗? 这样收取违约金合法吗?
你好,我是免费定向培养的五年制大专生,今年是第四年了,准备毕业就考研,但是入学前签了合同,要在指定单位教五年书,否则交违约金三万元,网上的一些说法是考上研究生和公务员的不算违约,这是真的吗?请帮我解答一下,谢谢!
有关应届毕业生考上研究生与已签约公司违约,有关违约金的缴纳问题
您好,咨询一个问题。应届毕业生小A与公司Z签订合同,约定毕业后前去工作,并指出如果违约需交纳三千元的违约金。期间没有进行相关培训,也没有到约定的上班时间(毕业后上班),这时小A由于考上研究生导致合同无法履行,这个违约金必须缴纳吗?对于考上研究生导致的合同违约有没有什么不缴纳违约金或少缴纳违约金的规定哪?
民间个人借货中,如何在违约责任中,加进一条为,信用诈骗,例如,对方给出了不款计划?如何约定,在不能按期归还的情况下,以信用诈骗来起诉对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