姐姐16年前嫁给同村的李某, 后来李某违法获刑15年入狱, 5年后姐姐和李某离婚。当年姐姐结婚时户口和田地也迁入李家所在的生产组, 后来姐姐一直在外打工维持生计没有顾及户口问题,请问现在姐姐怎样才能将户口迁回我家?(李家和我家同在一个村但不在一个生产组)
我们知道离婚诉讼应该到户口所在地基层法院办理。夫妻2人户口现均为同一市属区,故只能在该区法院诉讼。由于对方及其家人反对离婚,几年来原告多次递交到该区法院的离婚诉讼材料均被做为该区首脑的被告方父亲扣押(均系法院转交的),一直未能进入诉讼程序,就算是能够进入程序,由于对方父亲在该区的身份,结果可以预计。
我和老公已经分居二年多了,也不联系了,但我们有个儿子现在8岁,是5岁时接到他家去的,我现在想起诉离婚,可是我们的结婚证都丢了,如果我去当时登记的机关能否给出证明呢,再就是我起诉是否可在我户口地起诉(我是辽宁的,他是广西的)。我有孩子的出生证明和我社区的证明法院能受理吗?孩子判给我的可能性多大。
这是春华镇政府给我的答复:"官塘村于家坪组的集体山林到现在并未征收或征用,该组村民更无任何待遇和分配。在召开户主大会与会户主一致认为:胡小燕同志将户口迁回原地时,户主不知情未签字同意,只是组长的同意盖章,如果遇到国家或任何征收的情况,胡小燕同志不享受任何待遇''我觉得有点不可思议,作为政府机
夫妻双方在户口所在地结婚,女方长期在外工作,男方可不可以在双方户籍所在地起诉离婚?女方能否申请管辖权
夫妻双方在户口所在地结婚,女方长期在外工作,男方可不可以在双方户籍所在地起诉离婚?女方能否申请管辖权异议?法院能否支持管辖权异议?
因男方无房,是跟他父母住在一起的,他父母的房子是私房,一百多个平方,产权证是他的父亲,我98年户口迁入时也是落在他父母名下的,户口上写的是儿媳,跟他父母住在一起,但是2006年离婚后,本人无房,所以户口一直未迁出,现在2010年遇长沙市开福区棚户房改造,他家的房屋需要拆迁,请教专家象我这种情况,能否获得补偿?
妈妈是再婚人员,她离婚后,户口就在前夫家里,他们是农村户口。 1、妈妈离婚后,是不是她不想把户口迁走,他人是无权把她的户口迁走的? 2、她有居住权在前夫家,她能不能自己申请宅基地自己建房和他们分开住。 3、如果她前夫家拆迁,她能否要求赔偿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