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家一共4口人,户口都一直在原来所在村。1999年前后我们将村里的老房子卖给别人。并口头答应别人种我们家的地。我们家自己则在离村不远的地方自盖房子居住。自谋职业为生。由于跟村小队队长关系不太好,原来属于我们家的土地被他转让给买我们老房子的人,并在我们不知情的情况下办理了土地经营权证。买我们家老房子的人本人户口不在我们村。现在我们所在村土地补偿,我们户口都还在原来的村。我们现在还能请求收回土地经营权吗。买我们房子的人已经用原本属于我们的土地获得了土地赔偿。我们从来没有申请转让自己的土地,却被别人在我们不知道情况下把土地经营权证名字更改成其他人名字。我们本身就住在离村不远的地方,在村里还有一个小的房子。现在土地被别人占有了,怎么才能收回原本属于自己的土地呢。
因为村里要拆迁,现在牵扯出一些关于土地权属的问题。主要问题有这么几个: 1、1998年以前该农户有地,但因为农业税、农产品价值不高的问题抛荒逃税,2005年二轮土地承包完善时既没有提出书面申请放弃承包权也没有办理延包手续,现在该农户想要回自己的地,请问该如何处理? 2、“承包人”不具有承包“资质”,如不是本集
甲乙为夫妻关系,1986年第一轮土地承包,村委会承包给该户2亩地,1994年甲乙离婚,甲到村里把乙的户口取消。但乙没有将自己的户口从派出所迁出。1999年第二轮承包,村委会承包给甲2亩地。2003年乙才到派出所从甲的户口本上将自己的户口迁出。现乙主张甲承包的2亩地有自己的1亩,请求甲返还。问:1、乙能不能取得1亩的承包经
我村一王姓农民诉称:在1985年土地小调整时,自己家的2亩地被村上收回去了,当时他家并无人口迁出或死亡。当时因不知情未根究,现在该咋办?该找那个部门?急,请您给予解答,谢谢!
我家有11亩地于99年未经村社、镇同意自己转让给别人耕种(有协议),后来村会计为了当时交公粮方便,给他过了户。二轮承包合同写的是他的名字,但我家不知道,我也没有向村社、镇提出书面申请我不种地了,他也未向村社、镇提出要种地。第二轮土地承包会计也没有问过我家是否同意将土地经营权转让给他,会计现在也能证明当时
1998年村里将两亩地承包给A,并发了土地承包经营权证。2000年A弃耕将土地还给村里,但经营权证没有交给村里。后经村里重新分配将土地平均分配给我和另一户承包户B,但未发给承包权证,而该土地的承包经营义务都由我和B履行(即缴纳相应的土地承包费用“两上缴”。现该土地要被征用,A为了要取得土地征用收益,要将土地收回
我村八队部分群众认为村委会九九年二轮土地承包时误把28.5亩机动地填在另一部分群众的土地承包经营证书上了。另一方以有土地承包证书为由坚持维护合同。不同意调解。从2004年开始寻求解决,多次经法院审理,仲裁机构仲裁,最后法院认为不是法院受理范围,应由行政主管部门解决,不是有土地纠纷仲裁机构仲裁。请问谁有权利和
我有12亩农村土地(耕地)拥有承包经营权,因无暇耕作不忍土地荒废让同村居民耕作不收取任何报酬土地经营权任然是我的,今年我在这个地上栽种树苗5000棵而受到该居民的阻挠并将我栽种进去的5000枝树苗全部拔出,对我造成6000元的经济损失。请问我该如何维护我的合法权益
我有12亩农村土地(耕地)拥有承包经营权,因无暇耕作不忍土地荒废让同村居民耕作不收取任何报酬土地经营权任然是我的,今年我在这个地上栽种树苗5000棵而受到该居民的阻挠并将我栽种进去的5000枝树苗全部拔出,对我造成6000元的经济损失。请问我该如何维护我的合法权益
您好,我有一个问题想请教您:我们家因为一块土地与邻居发生纠纷,事情闹的比较大,后经乡政府出面调解,重新划定了田地边界,双方当事人签字认可,但是法院一直未把调解协议书送交我们手中,另外这块让出去的田地按照承包合同实际是属于我们家的。现在的问题是能不能撤销调解协议(虽签字,但法院未将其送交我们手中签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