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银行私自查旬了我的个人征信报告,按照征信管理法来说,是侵害了我的个人隐私权,农业银行现在也不给我做出明确的答复,请问我现在该如何维护我个人的合法权益。
我有泰安市金龙住房置业担保有限责任公司担保,于2003年9月26日在农业银行贷款150000元,期限10年。到2008年10月7日我提前一次性还款,银行出据结算担据还清贷款并归还抵押房产证。到2009年3月26日我突然接泰山区人民法院公告农行起诉我未还清。至2009年9月开庭判决我败诉。开庭我出据还款各种证据法官不理踩,判我败诉我太
司法实践为什么法院调查个人的银行存款时,只查银行卡号的余额,并不查银行卡里的交易明细?比如,申请了财产保全要查另一个人婚姻存续期间有8万存款,但是要离婚了,卡里面只有余额,8万的存款也不查了,也不知道是不是被转移了,
我今天在银行办理业务的时候捡到手机一部,我将手机带出,后来一个自称是失主的人找到银行,银行就将监控放给这个自称是失主的人看,后来我再去银行办事,被这个自称是失主的人在银行门口对我进行了人身损害!我想请问银行在这个事情中是否有法律责任?
我女朋友的好友是地方公安,在我女朋友没有要求的前提下,给我女朋友查我的开房记录并且发送图片给她,他再发给我(是否可当证据)。我看到的是由治安管理系统查询的。现在很气愤 请问我改如何维权 1.如果通过法律途径来解决,他能受到怎样的处罚。我该如何行使我的权利,我自身又能获得哪些赔偿。 2,如果对方愿意私了,
在网上认识的一个人 私自找公安局朋友查我和我对象的户籍 身份证家庭住址。等个人信息。这算不算违法? 呢我该怎么办呀。不是一个地方的。谢谢了
您好。我在网上认识一段时间的人,因为前两天发生了矛盾。他就利用关系在他们那里的公安局 调查我和对象的户籍信息 还利用手机照下来发给了我。我和他不是一个地方的。我该怎么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