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证没有下来,想进行二手买卖,双方自主签的合同生效么,受法律保护么?
我买的是一套商品房,目前,税票和其他购房合同已经办理下来了,可是房产证因为开发商和城建局的关系,迟迟没有办理下来。我也咨询过双方,他们都不确定房产证什么能办理下来。目前我的房子房龄已有3年。有个人看上我的房子,目前我们俩初步达成的协议是“想找个律师,让他给我们进行公证,买房先支付我一半的钱,等房产证
我买的是拆迁房,现在还没有房产证,开发商现在还没有统一给办理,现在房地产开发商和房产局登记的都是卖家名字,到时候房产证可以办理的时候,房产证上写的也是卖家名字,因为是拆迁房,所以就写卖家名字,到时候房产证下来卖家还得给我过户改我名字,如果到时候卖家不给我把房产证过户到我本人名字下,那我和卖家私下立的
我现在是向摊主租用的 现在五区很多摊主都把摊位退掉 我这摊主也不例外 因为我生意还可以想继续使用这摊位,经我们双方协商,我付给摊主原摊位押金10万元 《是摊主交市场的摊位押金》,以后摊位的所有费用我出,这样把摊位转给我,这种情况我有这摊位的使用权吗 ?要是以后摊主反悔怎么办?或者可不可以把摊主名改为我的名
农村的房子,2家私自写了一个买卖协议,没有房产证,受法律保护吗?
在老家买了一个同村的房子,签署了一个买卖房子的协议,母亲签的字,没有公正,没有房产证。如果赶上拆迁,拆迁给的费用是都是我的,还是需要分给原来房子的那家!如果房产证,写的我的名字,还需要分给原来那家吗?谢谢!另外,签署的合同受法律保护吗?
你好,我妹妹去年通过房屋中介购买了一套回迁房,说是今年能拿到房本,但是今年那个房主要涨钱,如果不同意就要毁约。我听朋友说,买回迁房是不受到法律保护的,是这样吗?如果是,我们能否以告房主欺诈的方式去争取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