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在一所学校门口承租了一间门面买点小文具,出租合同是一年一签的,一直以来都是双方同意就签合同。今年年底合同要到期了,本打算继续承租做生意。今天出租人(校方)通知说要投标出租门面,我们一些承租人的货物还没买完,也没想过要投标。都没做好搬迁的准备,在这个月底之前要我们搬走。 我想问的是在出租方打算要
我向集体租了一栋楼房,然后我把一楼的三个门面转租给了别人,在转租的合同里写了承租人不得在承租的门面里经营冷饮、娱乐项目(以营业执照为准)。如果承租人在承租的门面里经营了冷饮、娱乐项目,我可以解除合同吗?
因为承租人有事回老家所以拖欠了一个月房租,而且承租人还有4千多的押金!出租人和中介在这期间没有经过承租人的同意就私自把承租人的所有物品打包处理。最后导致承租人的物品丢失,损失很大!但是出租人和中介并不承认他们把承租人的物品打包而丢失过,不给予承租人任何说法和赔偿!
您好,律师:事情是这样的,房东外地人,将房屋委托代理给北京某大中介。我们从中介租房,在中介签了居间版合同和代理版合同两份合同。租期一年半。入住不到半月,中介有人来看房,并未加任何说明。后来是我们自己感觉房东要卖房,也发现其卖房信息,是和我们承租同时间。近日房东来过,和我们说明卖房了。因为现在我们拒绝
房子承租到期几个月了,承租人不见面,不交房租。问?能不能自行打开门另外出租
给承租人打电话,回复说是去借钱了,就是不见人.已到期四个月了.该如何解决.
我是一个房屋代理公司,我们公司是通过代理清水房,帮忙业主装修并垫付装修款的,所以清水房的代理期限一般比较长。我们是通过再出租的方式,把装修款收回来。在这个期限里,房东把房子公证出售了,我们的利益怎么去保障。
拆迁承租房改前出租的具有福利分房性质公有住房承租人的补偿安置
拆迁承租房改前出租的具有福利分房性质公有住房承租人的补偿安置 法律依据是什么?是律师界的认同还是有相关法律(解释)明确指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