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20几年前顶班出来,现在老家占有土地,我单位上分配一套使用权房屋,现在过户给儿子,我可以向开发商提起索要房屋
某老人有三个儿子,大儿子自有工作后户口转在城里,老人的由二儿子负担,所以土地也在二儿子家,老人的妻子由大儿子负担,土地在小儿子家.二老去世后,由于政府回收土地建工厂,老人那份地所得的钱便在二儿子家,妻子那份地所得的钱被大儿子强行在小儿子手里拿走(因老人妻子去世的安葬费用由大儿子一个出,老人去世的安葬费用由二儿
某老人有三个儿子,大儿子自有工作后户口转在城里,老人的由二儿子负担,所以土地也在二儿子家,老人的妻子由大儿子负担,土地在小儿子家.二老去世后,由于政府回收土地建工厂,老人那份地所得的钱便在二儿子家,妻子那份地所得的钱被大儿子强行在小儿子手里拿走(因老人妻子去世的安葬费用由大儿子一个出,老人去世的安葬费用由二儿
别人,欠我家的钱。想用他的土地(农村)作为抵押,延长还款时间,他说如果还不上就把地,给我们,请问我们的协议该怎么写,才是对我们最有利的
原本属于村里的集体土地转租给了村外的一个厂,租金分配给了农民,四五年后,该厂居然在农民们不知道的情况下办理了集体土地证,若拆迁的话土地补偿就属于那个厂而不属于这个集体的农民,村委的做法有什么不合理之处?农民怎么维护自己权益?办理土地证得厂并没有给集体组织一分钱,只是村长串通一气搞到了证,村长要付什么
我国土地实行社会主义公有制,即全民(国家)所有和农民集体所有的两种公有制形式。全民所有,即国家所有土地的所有权由国务院代表国家行使。农民集体所有,理应由一定范围内延续、继承的农民集体的农户代表(比如三分之二以上该农民集体农户代表会议来决定)行驶其所有权。 但是,多年来,政府、法院、党的机关等却一直
电力占地的赔偿,以及电力保护条例和相关土地保护条例、物权法相抵触了该怎么解决,以及他们的法位属性和遵从是怎么样的,谢谢
我爷爷在1994年时去世了,当时我爸爸四兄弟没有分配土地,还合在一起耕种。2002年时,国家重新登记了土地使用证,因为奶奶没有身份证,所以暂时登记在我四叔名下。现在土地承包出去了,承包费四叔领了却不给我们一分钱,说:土地证上只登记他的名字,钱当然只能他一个领。律师,现在怎么办好?我请当地土地部门重新登记土地
我有三个孩子,第一个女儿为抱养别人的孩子,第二,第三个是自己生的男孩子,今年(2010.10)村里分地,村委会给我两个儿子地,但是不给我女儿地(以抱养为由),可是我的三个孩子都上了我家户口并且为农业户口,请问村委会这样做对吗,我觉得三个孩子都应该享有土地,我怎么才能维护我的利益?谢谢!
您好! 去年村上集体化了一块地用于本村农民建房,村委有收取办理“土地使用税,土地使用证”的费用,不知法规如何要求?收费的计算方法?还有这类建房可以办到完整的房产手续吗? 以上烦请解答。 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