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件是这样的:昨天,我朋友在售楼人员的带领下看了一套位于市中心10楼的房子,当即表示要购买,并和售房人员谈好了价格,准备第二天全额付款,并在该售楼人员的要求下,当天即先付了2000元,收据上明确写明是A栋10楼15号的房款,但是没有签订任何协议和购房合同,结果第二天售房人员告诉我朋友该房早就有人购买了,让我朋友换一套位于5楼的房子,朋友觉得采光不好,与售楼人员协商未果,现我们该如何维权?可以要求双倍返还所交房款还是认为对方存在欺诈,偿付一倍以下房款总价?谢谢,挺急的,在线等
一套新的商品房,签完合同后,准备转账。而在转账的过程中发现开发商也就是甲方使用的是个人名义开的账户而不是以公司名义,请问这样合理嘛,该注意些什么哪?
对方的房子还在平地,对方也交了一部分定金,房子要明年底才能够竣工;我想买对方的房子,我如何签订合同才能够保证我的权利不受损??谢谢!!
你好,我是河北承德市人,去年10月购买一套商品房总房款52万.商品房买卖合同签约交房日期为2010年7月20日,开发商在2010年9月19日前后给我们打电话,告知我们现在可以收房子,让我们选择一个时间去售楼处办理手续,我们在2010年9月20日上午去售楼处办理手续,当我们问到其房屋有没有被相关部门验收合格时,他们说主体已经
在2010年2月,我向房地产开发商签了份商品房买卖合同,且按合同一次性付清房款,没想到房地产开发商却在此之前已把房抵押给他人了,因此无法取得产权备案.要求退款却说没钱.有关单位调解无果,向公安报案欺诈也没下文,官官相互. 现在我该怎么办?
我是2009年11月在湖南省怀化市会同县买的一套电梯房,现在要交房了,我听说有关于水电开户费用的政策,是包括在房价里的,开发商不能再收取,可是我们这里还收,合法吗
与开发商签订了预售合同书,在交首付款签商品房买卖合同书的时候,开发商说面积初测面积增加了6平多,我不想要了想要回定金,与开发商协商,但开发商让我9号之后来(9号是签订合同的最后一天期限)这明摆着不等我先违约么,不想给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