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和丈夫在单位登记了福利房,登记在双方名下,若我不出资,他父母出全款购买了这个房子,能否用赠与协议证明只赠与他儿子个人?赠与协议需要我签字吗?因为丈夫提出离婚,这样赠与之后,我是否就无权分得这套房产?因为是同在一个单位,这次登记后,我已不能再次享受福利房 共同享受的福利房 我能否有权分割房产增值那部分
本人好几年前向某人购买了一套房改房,当时签有合同、有办理过户的委托书、对方的收条(均无公正),还有房产证。交接完后,对方就很少在本市了,而我们也因各种原因没办理房产证的过户。现在想办过户,得委托书需要公正才有效,想办法找到卖方后,他曾口头答应会协助办理,过后却再找不到人。现在我担心卖方有反悔的想法,
我妹妹在结婚前买了一块地皮,士地使用证写的是她的名字,我花钱把房子建起来,现在我妹妹结婚了,她想把房子送给我,但我父亲不同意,因为我还有一个弟弟,我父亲要我妹妹把房子的名字改成他的名字,我父亲说这座房子是我妹妹在婚前买的,他也有一份.但我妹妹只想给我.请问在法律这座房子我父亲有份吗,有权力分配吗?
儿子结婚前,我交10多万元首付(我爱人银行卡取的钱),用儿子女朋友的名字贷款30万元买了一处商品房。每月我交贷款(本利已交3万),装修买家具我又花了7万。结婚一年多要离婚,儿媳说房子能卖80万,她要20万。咨询律师:她的要求合理吗?依照法律我应该付她多少钱?
儿子结婚前,我交10多万元首付(我爱人银行卡取的钱),用儿子女朋友的名字贷款30万元买了一处商品房。每月我交贷款(本利已交3万),装修买家具我又花了7万。结婚一年多要离婚,儿媳说房子能卖80万,她要20万。咨询律师:她的要求合理吗?依照法律我应该付她多少钱?
我父母在十年前从我母亲的同学手中购买了一处平房,当时缴纳了全部款项,卖方写下了收据,并把房产证交给了我父母。并许诺日后一起办理过户手续,并且费用由他承担。我父母虽然多次催促,但卖方后来一直没有办理过户手续,时间一长,而且对方又是熟人,我父母也没有再提过户的事。可今年那处平房要拆迁,卖方就提出要分给他
我在07年和出卖人买的当时他说是拆迁置换房,协议书是出卖人的名字但是被拆迁的平房情况付在协议书上不是出卖人的名字{当时他是买了平房拆迁证在开发商那里安置的房子},我买以后出卖人和我在开发商那里做了更名,我和开发商有拆迁安置协议书和出卖人的有出入,房子交工时有10多万欠款,现在就房子有纠纷。我和出卖人之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