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您好:前几天同学叫我去喝酒 我去了就我们两个人都喝了酒 但意志还是清醒的 然后我把她带到我们家 将其抱住,她没有反抗 只是说不要 然后我帮她脱衣服 她极其配合. 事后第二天 她哥哥打来电话 说我强奸她妹妹 问我公了私了 我不知道算不算强奸 只能说私了 他哥哥要求赔偿精神损失费 谈判期间 他哥哥说他问过在公安局上班的朋友 说 把她带回家了 这案子更好破。 之后我写了欠条 但欠条有严重瑕疵 欠条如下: 欠条 今欠15000元整,在2010年X月X日前还。 欠款人:XX 这欠条有法律效应吗? 我该怎么办? 谢谢
强奸罪有人证,公安局不立案,那到检察院报案他们又需要哪些证据才能立案,难道就任由强奸犯逍遥法外吗?我妹妹是弱智被一老头前几天强奸,有人看见了。到公安局报案不立案,说是那强奸犯抽取的物证是阴性。听说那老头把公安局买通了, 我是湖北监利的,希望有监利的律师帮忙。让那个强奸犯早日接受法律的制裁,
我是湖北监利的,我妹妹是弱智,被一老头前几天强奸,有人看见了的,到公安局报案不立案,说是那强奸犯的提取物是阴性。难道这就不构成立案吗。那到检察院报案会给立案吗?我现在家里都精神上受到严重创伤,为什么受害者就得不到法律的保护,任犯罪分子逍遥法外,不抓他还会有多少人手害。听说他买通了公安局,希望法律还我
女孩14岁了在校上学,喜欢上自己的老师,多次发信息打电话聊天。主动找老师去家里发生关系,事后家长发现女孩子话费太高,调单子出来逼问女孩和谁来往。女孩说是和老师,家长找到老师就要10万,不给就让这个老师没工作。老师就给家长一半,一次不行两次,请问是不是构成强奸了,赔偿是怎么算的。如果继续这样要挟是不是敲诈
一男子张某酒后尾随李某《女》来到其家中 从后面抓住李某头发和衣领往屋里拖并威胁李某不要叫 在叫就勒死她 并两次拉李某的裤子因衣服厚没拉掉 李某拼命挣扎逃离出来 并马上呼救 张某下的赶紧跑了 没跑多远被闻讯赶来的邻居抓住 但是在公安局死不承认对李某的事实 问这样还能不能定为强奸未遂呢?
前几天去上班被领班拉到包厢强奸了,但是几天后才报警,现在还能告他强奸吗? 他私下找过我,知道我报警了想把事情私了了,现在唯一的证据就是他短信承认强奸过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