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你好!我是广东东莞道窖镇南城村委会的(书记是吴均玉). 现正在修建的广沿江高速征用我们村委辖下几个村民小组的耕地有一百多亩,补偿款一千五百多万,没有一分钱分到村民手里,究竞合不法.
我们小组是83年从天目山国家风景区迁入,按人口分配划分了责任田,自留山和自留地,后来部分村民转为合同制工人后户口迁入社区,且享受国家福利和待遇。还有部分村民买了蓝户口,加上死亡的,现在实际人数才28人(当初迁入是63人)。现在土地被征用,请问该征用费该如何分配?另外再请教下,我们组的山,田,地是国有性质的
我们小组是83年从天目山国家风景区迁入,按人口分配划分了责任田,自留山和自留地,后来部分村民转为合同制工人后户口迁入社区,且享受国家福利和待遇。还有部分村民买了蓝户口,加上死亡的,现在实际人数才28人(当初迁入是63人)。现在土地被征用,请问该征用费该如何分配?另外再请教下,我们组的山,田,地是国有性质的
本村部分村民耕地被城市建设征用,按本省补偿标准是每亩地35200,并得到村委会确认。但在耕地补偿分配时村委会留70%,只给被征地村民30%。因为耕地补偿分配按各省标准处理,按本省标准是村委会20%,村民80%,但是村委会执意留70%不让步,请问是否违法?村民是否有权力进行争取?
我单位是个国有公司1985年与农村某个生产队签订合同承包荒山开办果场种果《合同》约定期限到2020年,现因国家修高速公路经过征用了部分面积,所得补偿费和安置费分配问题我们与生产队产生了纠纷。县政府有关部门在调解这个问题上说法不一,有的说:以上两费全归土地所者生产队所的,有的说:补偿费按《农村土承包法》“第四
我们村有一块土块已被卖掉。村委会主张把钱分给被占的几户农民。我们没有占到地的觉得不公平。因为地是终生卖出去的。他们占地的只有耕种权。没有所有权。为什么卖掉的钱都给他们平分。村民的议建是钱平分。地也重新平分。请问该如果分配?
我村土地因地震北川迁址被征用,获得补偿款。(多少不知道)村小组长找了几个人(多数是亲戚)商量分款,有1.7万的,有1万的,有5千的,有3千的,有2千的。我问组长分配方案和要求财务公开,他说:“不想跟你说,你去告好了。”还说我是外嫁女,应少分土地款。 我有一个哥哥一个姐姐。95年都因工作关系户口迁出了本村。家
你好:律师 我是黑龙江省同江市的,我们这里的基本农田被政府征用,其中有一小部分用于修建公路,其余大部分由政府作为中介卖给私人,每公顷的总计给我们12.6万元,养老保险及就业问题政府一概不管,请问这合理吗?我们该怎样维护我们的合法权益?我们有权不卖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