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于2008年10月被招聘进入一家院校研究院对外合作部工作,担任副主任职务至今.入职时约定每月工资为人民币一万二千元,试用期按照80%发放,为九千六百元,并承诺每年给予人民币五千元的话费补助.但是自入职以来,屡次要求出具入职证明或签订劳动合同,并办理社保手续,均被以各种理由推托拒绝.并在工作期间以各种理由和借口擅自扣发工资,也不出示工资条等材料.后经查证,系对外合作部主任以私人银行卡转帐支付工资. 2009年2月27号(周五)下午,汇报工作过程中发生争执,对外合作部主任将我拖进其个人办公室进行打骂,并将我反锁在办公室内达一小时之久,威胁我不许说出去,继而说决定开除我并逼我交出所有客户名单,我拒绝后索要本月工资,对外合作部主任掏出钱包扔在桌子上扬言:“有钱也不给你”.在非法扣留长达半小时之后,幸好有两位单位领导敲门,引领两位领导出去谈事,我才得以脱身.临走时十分生气主任的无理行为,又担心他拖欠工资以及不支付相应医疗费,在一气之下拿走了他钱包里的六千五百元钱,以备做所拖欠工资和医院验伤及治疗费用抵押金,该笔钱我原封不动的放着,二月二十八号去医院做完鉴定和医治,三月一号即以邮件和短信形式将此事告知两位单位副职领导,并说明等待此事妥善解决后即办理正常返还和交接手续.该邮件得到院长的邮件和短信回复认定. 三月二日,对外合作部主任短信通知我,借口以不符合学院用人标准为由,将我即日解职.同时校办还发邮件给我向我提出让我回返还拿主任的钱跟笔记本,交出全部客户资料,归还出差期间的全部差旅费并返还工资。如果以上办到了再进行协调。我回复邮件说差旅费是为学校办事才去花费的,而且手里也有单据,曾数次要求报销,主任都没有给报。于是,我委托律师将6500元及笔记本及客户先行返还了,院办主任也已收下.院方还同意了在三月六日上午十一点协调此事。但由于数日经领导的威逼及恐吓,我的身体已经不太好了,所以我跟院方又协商了由我的委托人代为协调,并告知委托人一定要尊重院方的调节意见为原则,院方同意了.但是当我的委托人到学校之后,校办主任却开口即要客户资料,说昨天的客户资料不全,拒收,并以此为由,不予调节,而且说已经报了警,很明显他们只是想我的客户资料.此外,我还有大量邮件为证,其索要客户资料. 请问:1.我承认当时我的讨薪方式欠妥,并且已经返还了相关的钱款.对方也已经打了收条,他们还能再报警告我吗?当然我问心无愧,只是为了讨薪.到了警察局也肯定是实话实说.还有院办的人一会威胁我说三月二日就报警了,一会又威胁我说三月六日报警了,我曾向院方提出,如果已报警,我愿意自已去警方那边解释,可是院办却不告诉我他们报警的地方,请问有这样的吗? 2.我应该如何维护我的权利? 急切盼望有关懂得相关法律的律师给予回复.谢谢!
我于2008年10月被招聘进入一家院校研究院对外合作部工作,担任副主任职务至今.入职时约定每月工资为人民币一万二千元,试用期按照80%发放,为九千六百元,并承诺每年给予人民币五千元的话费补助.但是自入职以来,屡次要求出具入职证明或签订劳动合同,并办理社保手续,均被以各种理由推托拒绝.并在工作期间以各种理由和借口擅自扣
公司拖欠我工资一个半月,大概1600元左右。我从公司预借差费2000元。我现再不想再去公司。请问这是否违法?我又应承担什麽责任?谢谢》
我于2009年3月5日在广州粤港名门(家振木门厂)工作,用人单位于4月26日晚向全体员工宜布厂已倒闭,说让我们等两天给我们发工资走人。可在4月29日晚他发了部分员工的工资后让其半夜走人后,我们去问他要工资他就说没钱了,让我们再等,后来又跟我们三个人说厂没有倒闭只是搬厂,说厂倒闭只是为了裁员。因为用人单位有多例前科
前一阵子,我和工友们因老板拖欠工资的问题多次向其交涉,但不见成效,当时还写了欠条并按下手印与签名,还有作保人担保,此后没了下文,我认为是故意所为,想打这个官司,但想了解一下这个收费标准是如何的?请告知?
深圳某制衣厂的老板,将材料分包给一个“无资质”的小包工头加工,于是,小包工头请了几十分工人加工。衣服加工完毕后,制衣厂老板给了小包工头加工费后,小包工头逃匿并拖欠几十名工人工资。 请问:几十名工人工资应由谁承担责任?请给出相关法律法规依据。谢谢
我在2009/12-2010/7期间就职一家民营企业,后来公司借故把我辞退了,但是我在公司期间有2个多月的调休(应该算工资的),承诺的保险也一直都没有买,而且也一直都没有签订劳动合同,所以我觉得他们应该赔偿我的损失!还有我当时走的时候顺便把公司的仪表压在我这里了,因为我怕他们不给我钱。 我的问题:我想知道我触犯法
各位律师好! 我08年1月29日与公司签了三年的劳动合同,去年9月份因公司外接楼盘撒场把我调到另一分公司上班,每月应发工资没变,但以前有的绩效奖金,年中、年终奖金都没有了,造成年收入相差近万元,调动后我的合同和岗位没变,调动时人事部门也没跟我说明分公司的薪酬情况。请问这种情况算不算公司单方面违约,我能
各位律师好! 我08年1月29日与公司签了三年的劳动合同,去年9月份因公司外接楼盘撒场把我调到另一分公司上班,每月应发工资没变,但以前有的绩效奖金,年中、年终奖金都没有了,造成年收入相差近万元,调动后我的合同和岗位没变,调动时人事部门也没跟我说明分公司的薪酬情况。请问这种情况算不算公司单方面违约,我能
一患者在我单位检查时发现喉部纤维瘤,由我院医师手术时由于技术问题未发现该瘤体,后请专家进行了二次手术,找到并摘除瘤体,现患者要求赔偿一次手术不成功损失费,请问如何处理
因我公司和一亲戚工厂在同一栋楼内,他工厂员工误以为是我公司员工,因他员工与工厂之间的劳资纠纷也牵扯到我公司,他工厂员工对我公司申请劳动仲裁,我应该出什么证据证明他不是我公司员工。还有就是我因学会计的,有时候帮忙我亲戚厂发员工工资,所以才有这样的误解,这样会对我公司有影响吗?。如果我胜诉,我可以对该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