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律师: 大家好! 我通过中介买了未满五年的二手房,评估价为36万,所有税金由我方负担,中介说由他们负责交税,并向我收取个税、营业税共计13900元(有收条),现只提供了5700元的个税发票,发票显示按285000元交税,这样就不存在营业税了,也就是说中介通过个人手段少交了8200的税金,如果我们打官司,他们会受到什么样的惩罚? 希望得到大家的帮助详细解答,非常感谢!!!
本人于今年5月份买了一套商品住宅房。是预售房,2010年月12交钥匙。当时按开发商的要求在工商银行办了一份10年期限的按偈贷款,现三个月将过,银行的贷款迟迟不到位,开发商现要求我们重新转到建设银行贷款,但是我要求开发商先将我与工商银行的的按偈代款合同终止。将我的所有相关资料拿出来。在转接到建设很行办理按偈贷
本人和我对象新买一房总共33万,首付15万是我家出的现金,这现金是打在我对象卡里付给对方的。贷款15万我们共同还款。请问这样的话我做公正是否会出现麻烦?做公正需要我拿什么东西? 夫妻生活多少年房子会成为共同财产,成为共同财产后会不会与公正这块起冲突。
我准备在芜湖买套房子,因为我现在才23,还没有结婚,但是首付款是父母帮我支付的,他们的意思是把他们的名字写上去,我不知道可以吗?因为我们做的是按揭,如果结婚后,夫妻共同还贷的话,房产是不是共同财产,一人一半吗?父母的担心也是好的,毕竟那么多钱,写他们的名字也是应该的,能写我们三个人的名字?我是家的唯一
我本来是宝鸡人,大学毕业后去了上海上班,户口也迁到上海,我在今年四月份在宝鸡买房子,订金也交了,当时售楼处没有说要把户口迁回来,但是今年六月份新的房改政策下来了,说必须要是当地户口才可以在本地买房子,但是现在正值人口普查,全国所有的户口迁移都冻结,象我这种情况应该怎么办?
您好,我母亲曾经有过一套房产,由于需要钱看病,已经在今年卖掉了.08年的时候,我们曾抵押之前所提的那套房子,以我的名义在银行贷了款,20万准备买另一套房,但由于种种原因没有买成,没有网签,贷款也已经还清,请问我和我母亲现在还可以购置第三套房子吗?(注:我和我母亲的户口在一起)
男女双方婚前共同买了房子,男方是主贷人,女方是次贷人,产权份额各占50%,共同生活,贷款由男方还的,一年后,于搬新房前,女方患重疾病男方提出分手,并拿走了女方的房产证不予归还,目前女方病情不乐观,打算尽快处理掉房产。女方病后男方独自居住至今,女方未居住,房内已装修,家电家具齐全,女方打算整体卖掉,房款
前几天买的房子,当时找的中介公司,二手房26万,这个房价也相当于新房了,可是当时没有仔细看就草草签合同了,钱也打了,过后发现过户费要自己负责,而且房间内的好多东西都已经坏掉了,感觉被骗了。我现在想退房,但是房主说不可能,请问我该怎么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