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8月26日下午,催某驾驶拍照飞度牌轿车由紹觉寺方向沿青龙路往3环路方向行驶:周某{我}未依法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驾驶无号牌轻便二轮摩托车搭载谭某某由三环路方向沿青龙路方向行驶。16时05分许,催某驾驶车行驶至青龙乡路527号前时,在超载前方右侧同向行驶的车辆时驶入左侧道路,与对向行驶的由周某驾驶的无号牌轻便二轮摩托车发生碰撞,造成俩车受损,周某。谭某受伤。谭某家属把我们三方告上法庭。由于二轮摩托车不是我的,是谭某的。我应该有多少责任。
因为我有交通事故没有开庭公司冻结的我的工资说为了抵押需赔偿?这个是否合法?如果我的工资还不够抵押赔偿
律师大人:我在今年的3份在铜陵给公司开车出了一次交通事故,把一名行人撞伤送进了医院,当时公司赔偿医药费5万多元,我是全责。几个月过去了,伤者出院了把保险公司和我们公司告上了法庭。可是我又因在公司工作中把公司自备车的油抽了2升卖出被总经理发现,现在我也被公司开除了,但公司把我九月份的工资和十月份工资冻结
我爱人在自己家门口停车,准备左转进院子时距我家大门半米处有一辆摩托车从左侧驶来,撞到我爱人车上,致使左侧后车门,前车门,左侧小也膀左侧底群大面积擦伤,摩托司机倒底,锁骨骨折,请问这种情况我爱人要承担多少责任?
从武汉进货回来的货车在下高速公路路口转弯处发生意外交通事故,货车翻后撞在护栏上,交警处理后让一辆拖车拉事故货车过站,结果被要求交过路费,请问这种收费是否合理?
今年五一,我和同事骑自行车外出游玩,行至某路段,对面一私家车在超车时挂倒我,致使我左手尺挠骨双骨折,而肇事车主停顿一下然后驾车逃逸,此时有交警路过,然后设卡拦住肇事车,我经住院手术治疗,出院后经过一段时间伤残鉴定为十级,请问我可以起诉追究肇事车主的责任和索取相应的赔偿嘛?
汽车右转弯时与非机动车发生相撞,作为机动车驾驶员的我负全责,非机动车驾驶员经医院诊断,住院7天,出院后身体并无大碍,且无后遗症,赔偿过程中对方提出,非机动车驾驶员为一快递公司法人,休息两个月,影响公司正常经营为由,提出赔偿各项费用共计4万元,事件过程中,我已垫付2万元医疗费用,现在希望得知非机动车驾驶
本人52岁,于2010、6、5日晨7:30上班行走中发生交通事故、判定车方全责。住院治疗70天。出院需要康复3月。请问: 1、治疗与康复期间的护理费、营养费赔付标准是多少。有市场标码。 2、伤残鉴定等级为:颈椎8级、耳聋9级、智力10级该这样计算赔偿金额。 3、交通事故赔偿出有医疗、营养、护理、务工、伤残等赔偿项目外、
员工在没得到公司领导同意,私自拿老板的车出外并发生交通事故,员工已向交通部门交代是私自拿取车辆外出,请问车主要负责任吗,按照新的物权法是不用的,但新物权法是否已全国实施了,如当地政府还没有实施的话,怎么办呢?谢谢各位帮忙解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