丈夫因车祸去世,我与婆婆签订了解除婆媳关系协议:我与婆婆断绝婆媳关系,生了不养死了不葬,但我已将婆婆今后的赡养费一次性赋予她,应该说我尽到了之后的赡养义务,丈夫在世时,老人是丈夫与二弟轮流赡养,后因二弟进监狱,二儿媳又不管老人,因此婆婆一直是我们在赡养包括期间产生的医药费用全部我们支付,婆婆现已改嫁并在世,现在面临房屋拆迁问题,婆婆要将她所得的拆迁平米数全部给二弟,但现在户口与我同本,婆婆拿当年的协议作证说我没有权利得到她一半的平米数,我尽到了比较多或者全部的赡养义务,即使解除婆媳关系是不是我还是有权得到一半或者更多的平米数,因为我尽了将近全部的赡养义务,如果我没有权利,那我的儿子是不是有权得到一半或者更多的平米数呢? 还有我有没有权利要求二弟返还当年因他进监狱而没有赡养老人期间所有的费用
律师您好: 拆迁协议中:我和儿子各享有45平米安置房屋,共90平米.现因特殊原因(孩子是前任丈夫的儿子,我只是继母,离婚时孩子归我所有)现房子正在办理中,房本还没有拿到手.孩子自愿放弃45平米的享有权,归我所有.并由我一个出资完成房屋购置.并签有协议:XX的45平米自愿归XX所有.孩子现已是成年人,拆迁时未满18岁.请问孩子以后
我家的房子是我老公婚前买的。当时婚前为买婚房把他家老房子卖了买了现在的新房。名字就我老公一个人的名字,我是共有人。由于没有老婆婆,老公公和我们住在一起。房产证上虽没有老公公的名字,但迁户口到新房子时,老公公也就迁到他儿子户头下了。去年老公公找了个小他十几岁的老伴结了婚,搬出去住了。 这时候我担心:1
我和我女朋友还没有登记结婚(户口也没有从原户籍迁出),现在生有一个儿子 ,现在女朋友家里进行土地征收,请问:我 女朋友有没有权利得到这份征收款,要是我儿子跟随我 女 朋友户口,能享受到什么权利
夫妻共有房产,丈夫在妻子不知情的情况下将房屋过户给二儿子,这种是否合法。
一对夫妇 共育两子,二儿子好赌,输钱数十万,他偷偷与其父协商将父母的房屋做抵押借钱还债,其父没有将情况告诉自己的老伴,私自将共有房产过户二儿名下并做了抵押,因赌资无法还清,债主预将抵押房屋出售,这种情况是否可行?其父私自过户房屋的行为是否合法?请解答,谢谢。
房照更改成儿子的名字后, 如果老人去世了 那么他的合法妻子也有一半的钱吗? 但是老人还有1个儿子,一个女儿,一个孙子,还有一个孙女。 那么他们有权继承吗?
您好,我丈夫于08年因病去世,扔下年幼的儿子,09年公婆的房子拆迁,分得4套房子和30万拆迁补助款,我和孩子有权利分得一部分吗?我和孩子的户口和公婆在一起。我可否要求公婆支付孩子的一部分抚养费?
丈夫死后,留下一儿一女,因儿女尚小,都在上学,妻子无经济来源,死者有一姐一兄,一老母,死者妻子能否不赡养其婆婆
拆迁时原户主已死亡,异地换拆迁房要保留原户主名字,并由原户主丈夫签名,现在拆迁房要选房了,户主丈夫也
2007年拆迁时原户主已死亡多年,由于三坊七巷属保护范围十几年前已不能以任何形式过户,但拆迁办要求异地换拆迁房保留原户主名字,否则只能以低于市价许多领拆迁款,要不就原房产修缮后回迁,更名更遥遥无期,故根据由原户主丈夫签原户主名,户主丈夫有三个子女由于各种原因放弃购买,由其长子的子女以实际拆迁补偿款金额签
夫妻是再婚,双方各有一个女儿,并且再婚期间对男方原有的房屋进行了扩大重建。死亡的女方生前立了遗嘱,要把自己的份额都给自己亲生的女儿。死后在遗产分配前遇拆迁,起女儿按遗嘱要求主张分得房产的一半。有无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