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女方,我和男方是在08年7月登记结婚,男方大我3岁,我们是在网上认识的,那时候我学校刚毕业没有谈过恋爱,单纯,不懂事,对婚姻没有客观正确的认识,而对男方没有很深入的了解,一方面自己已经怀孕,男方让我把小孩生下来并承诺一定会给我过好生活,一定要办结婚证,才能生小孩,要不然要罚很多钱和政府要把他家的房子拆了,另一方面,我父母一直都反对,在多方压力下,我们瞒着我父母和男方办理了结婚证,之后在和男方一起生活将近2年时间里,发现男方一直都是在欺骗我,他根本不能实现承诺,而且也没有给我家里一个明确的交代,我父母十分痛苦,导致我妈精神压力十分大,中间还有将近9个月没有赚钱,我们之间思想和观念,相差越来越大,经常吵架,无法继续生活下去,我感到十分痛苦,十分无奈,我多次和男方提出离婚,男方以已经有女儿为理由,又向我承诺很多,不同意离婚,我应该怎么办?应该以何种理由提出离婚更妥当?
我们经常吵架,他就动手打我,我怀小孩时也是一样。他爸妈也是一样,帮着他一起对付我。为此,我带着三个月大的孩子在东莞呆了差不多半年时间,(没办法我无法忍受,我只有躲),他借口说为了赚钱也不来看我们。现在我回到家了要和他离婚,他却不肯,他说能带给我幸福和快乐,我能相信吗?那为什么还会搞成这个样子呢?我想
我们是08年9月结婚的,然后09年3月举行的婚礼。现在住的房子是结婚前男方父母购买的。然后家具彩电等是注册结婚后他父母购买的,其中我出了1万元。前几个月他突然就说感情不好。要求跟我离婚。我现在不想离婚,毕竟离婚后女方名声比较不好,因为我没有犯任何错误。他现在已经不住在我们结婚的房子了,我一人居住大概2个月了
结婚快三十年了,在三年前,公公去世后丈夫的性情大变,常使用家庭暴力,要求分开吃住,一年前,在男方使用暴力后出广东打工到今年三月才回去。在家中,不给使用一切男方购买的生活用品及电器。还说“家里的一切都是我的,你一毛都占不到”。
我们结婚已有十年了,可是总是为一点小事就会起冲突,没有什么共同的语言,我们有两个女儿,我要提出离的话,抚养权及财产怎样分割?
房子是婚后买的,女方也出了10万左右,但是他父母给房产证办的是他弟弟的名字,现在又把房子卖了,男方要求离婚,女方能否以原先房子是共同财产要求分的一部份。因男方第三者插足,导致感情不和。但又没有有力的证据。请问女方应该如何维护自己的权利,什么样的要求法院能支持。
男方疑心很重,因为感情本身就破裂,女方与亲戚间的代沟等问题,女方选择了跟一男性朋友倾诉心事。但是男方通过私自查女方的电话聊天记录,查到了,就非要说女方有外遇,还当街打了女方,但事实并没有外遇。感情已经破裂,女方要离婚,但是男方坚决不同意,还扬言要报复什么什么的。 请问这个时候女方该怎么办?如果男方报
我和男方在男方老家结婚,我的户口未迁移过去,持身份证就办理结婚证书了,男方脾气暴躁、长时间两地分居导致婚姻无法继续。现在我提出离婚 男方不同意 可否在我当地法院起诉他呢?还是必须去男方当地法院起诉他呢?(我们不在一个省份)
女方提出离婚,男方不同意,女方第二次起诉离婚,法院就一定会判离婚吗?
夫妻双方经常为小孩的问题争吵,比如穿多少衣服合适,该吃哪些食物等(小孩刚满一岁)。女方准备向法院起诉离婚,男方不同意离婚,说自己没有外遇、家庭暴力的情况,女方声称就算第一次法院不会判离婚,但是她还会再次去法院起诉离婚,第2次法院肯定会判离婚的。请问是这样吗?
婚房是男方家人贷款买的男友名字,我和男友同意房子要离婚房子都给我。但不想给父母知道也不想花过户的冤枉
婚房是男方家人贷款买的男友名字(还没买写我们俩名字应该也可以就不能写我一个人的),我和男友同意房子要离婚房子都给我。但不想给父母知道也不想花过户的冤枉钱,想立协议公正具有法律效益吗?就写离婚房子归我,去婚前公正一下。不然各位律师有什么好办法?麻烦了~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