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9月领证,2011年2月开始分居。目前房产一套,系男方于2005年出资购买,并还贷,女方在2009年11月,在产证上加了名字,并共同还款,婚前男方出资20万装修,婚宴,女方出资6万,男方还给女方聘礼3万。现因性格不合,感情破裂,男方提出离婚,请问财产如何分割,谢谢
尊敬的律师您好!弟弟和弟妹因感情不合要离婚,有一女孩16岁上高中(愿随母亲生活),家有双室楼房价值16万,存款额7万请咨询一下财产如何分割?
律师您好,我想咨询一个关于离婚房产事宜。事情是这样的:2008年我父亲以全款购买一套房屋,用于弟弟结婚。2009年底弟弟与弟媳结婚,婚后弟媳提出:考虑到以后生活方便等因素建议将房屋协议书(08年购房时虽然是全款支付,但是真正的房产证2011年才能下来)过户为弟弟和弟媳的名字。父母考虑到只要两个孩子能幸福生活,没有
我想咨询离婚案。男方已经上诉3次,并且搬出去住半年了,于2011.2.23又一次上诉,我们至今没有离成要是因为房子问题没打成一致,我想要多得,男方不同意,问怎样才能多给我分的财产(我都55岁了,家是农村,身体不好,无法干重活)?(有两女大29,小23)
本人婚姻期间父母购买了一套住房,两个老人一直生活居住在该房屋。当时为避免将来的遗产税,用了我的名义,现在妻子提出对该房产的分割要求,请问法律能支持我的拒绝要求吗? 乌鲁木齐市一军人
男方有婚前购房一套,房产证是男方姓名,双方感情好时曾自己在家签订一个协议,上面写“位于**房子作为夫妻共同财产”,这个协议一式两份,但是没有到公证处公证,这样算是赠与女方吗? 现在双方打算离婚,女方要求分割房产,但是男方反悔了,说那是他的婚前财产,请问女方可以拿这个协议要求分割房产吗? 还有男方
我和我对象是2007年8月登记结婚的,在结婚之前于2006年10月份签订购房合同买了一个二手房,当时签合同都是签的我们两个人的名字,买房子的时候是我父母出了19万,其中有15万提出来现金交给房主的首付款(房主当时的房子还在银行抵押,房主用这部分款还了银行的钱进行解压),房主也给打了收条。剩余的4万用于办理房屋过户的
我父母2002年购买了一套126.49平米的住房我,房产证产权是我的名字,我和妻子2004年结婚,2010年我们夫妻征得父母同意把这套住房转卖了,但卖房款打在我妻子账上,现在我们夫妻因感情不和,准备离婚。请问这笔卖房款是归我们夫妻共同财产还是归我个人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