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是四川成都新津县的,我娘家那边在2000年政府统一规划,改造分配自建房和安置房,我是已出嫁但没有结婚登记,户口也没有迁走,请问我能分得房子吗?而且我娘家镇上公社规定,只要你出嫁就证明你已经结婚,不管你户口有没有迁走,都不能分得房子,请问他们的规定合法吗,我有权分得房子吗?
老师您好! 现有一疑问向您咨询: 我本人是杨凌人农村户口,现在已经结婚4年,丈夫大学毕业在西安上班,属集体户口,因此,一直未将户口迁出,现在我们那里进行城中村改造,土地被征用,我做为家中的养女,父亲一直偏向两个儿子,告诉我这次拆迁安置,我作为出嫁女,是没有权利享受土地补偿费和拆迁安置房的,但就我了解
城郊的房子拆迁了,我出嫁了但是因为小孩读书问题户口没有迁掉,不过我和女儿立户立开了,居住地还在那个房子里面(地产证上是我,我父母,弟弟),拆迁的时候政府应该怎么赔偿呢? 按理说地产证上批的时候有我的名字在,拆迁应该我签字的,也没有让我签字,父母因为我出嫁了,也没有给我房子,现在小孩读书也因为没有房
我老婆户口在农村 他们那里土地征收 现在我刚生下的小孩也上在他们那边 想请问我老婆他们享有房屋安置吗 地方是贵州省龙里县谷角镇马鞍山组
你好,我娘家那边现在新农村改造分配房子,我是已出嫁了,因为是教师户籍已经农转非户口迁走,但单位又没分房屋,请问我能分得房子吗?都不能分得房子,请问他们的规定合法吗,我有权分得房子吗?
我和前妻在婚姻期间,宅基地使用申请表上有我前妻的名字,离婚后,前妻户口迁出。房子是我父母早年建造的,后来国家对农村实行统一发放土地证,而进行统计宅基地现有人口和面积,故产生了宅基地使用申请表上有她的名字,现在房子动迁,她认定房子是她当初申请建造,她不是动迁安置对象,现在要求分割动迁房,可以吗?
结婚婚后,女方户口未迁出出,是否还享有当地农村的土地使用权,河南省,许昌市,禹州市。
我更我老婆结了婚,考虑到娘家的条件不好,没有迁走我老婆的户口,那我老婆是否还享有当地的土地使用权,村上说,已婚女子的土地要收回,我们是否有权拒接这样的事情。
我是出嫁女,但户口没有迁出,并且儿子的户口也随我,我和儿子在男方没上户也没有土地,现在我们村里的部分土地被征收了,村里规定每户人家的剩余土地人均不足3分的,家里60岁以上老人每月可领取180元的补助,我有一个哥哥和一个弟弟,哥哥离异有一女,弟弟未婚,还有父母,加上我和儿子共是7个人,因我们兄妹都常年在外,
我家有宅基地和房,我的户口迁出了,能不能获得拆迁安置和补偿吗?
我1992年申请了一块宅基,建设了218平米房屋,我的户口2006年迁出了,能不能获得拆迁安置和补偿吗?
.0经杭州市国土资源局杭土资拆许字(2010)第018号《房屋拆迁许可证》,这是2010年网上发布公示的信息,但是没有具体下来实施,一直到2014年4月开始动员拆迁,但是老人与2012年过世,具拆迁人员说老人已经过世就没有安置面积补偿了,是否可以要求安置面积补偿,谢谢帮忙解答一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