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8年时父亲和另外一个人合伙做生意向信用社贷了3万贷款,后因不合协议撤股,并在协议上写明了信用社贷款由合偿还,这一点信用社的人也知道,但至今合伙人一直未还,前两天我家收到了法院的传票,信用社的人把我父亲和合伙人一同起诉了,请问我们应该怎么办好?
我有笔信用卡欠款约9700不到,到期还款是2013年6月27号。但是由于身边朋友出现意外,我把钱都搭进去了,没有了最低还款能力。银行给我打过几次电话,我也表明了情况,每次他们都说给我做了备注信息;但是我八月份手机停机了,现在用的别的号码。现在有人称银行那边已经准备提起诉讼了,请我这这种情况达到银行的诉讼条件了
我于2012年5月办理了离婚手续,离婚协议上注明没有共同债务和债权,如有各自承担。但从2012年底开始,我陆续接到很多银行或得所谓律师行的电话,一直到现在还有一些,说我前夫透支了银行信用卡不还,现在联系不上他,说我是紧急联系人。我从2012年9月份开始没有再联系过他,他信用卡欠款之事我也不清楚,现在总是收到这些电
银行向贷款人建议有能力先还一半的贷款,剩下的一半分两年还,但是前提是要原先的担保人作担保,剩下的一半贷款算是重新贷给他,请问这样银行的行为有没有问题? 那对我是担保人来说,这样继续担保,怎么做才更有保障,因为,贷款人的妻子是我的同事,出了经济问题,现在他们在闹离婚,很矛盾,加之贷款人明年工作要调到外
我爸给他朋友做担保借了800000元做生意,后来生意失败了,他说没有能力还钱。但是其实那个人的爸爸是有能力还钱的,但是那些人却老是问我爸要钱,我想问一下这样如果把他告上法庭,能到钱吗?可不可以让他的父亲替他偿还这笔钱?
律师,你好,我20年前在农村基金会借了三千块钱,后来基金会取消了,这么多年也一直没人问,也没人来收款,就是当年还款也找不到人,昨天基金会联合镇派出所到我家要求我还款,连本带息总共算了一万零九百,然后说什么资金遗留问题,现在只要我还款五千块就算还清了,但是务必要在本月28号还清,不然要还一万多,不知道他们
甲借乙身份证和银行卡,用于电子产品的分期付款,而后又将信用卡借与乙看病消费,此借款都是在甲乙双方说明是作为借款使用的前提下,乙向甲写下了一张欠条,现在逾期乙方迟迟推脱不还款,还说写的都是甲方的名字,跟乙方没有关系,请问通过法律途径是否可以解决,甲乙私人写下的欠条是否有效?
我跟前夫2010年五月离婚,但从今年起,我陆续接到很多银行或得所谓律师行的电话,我前夫透支了银行信用卡不还,现在联系不上他,说我是紧急联系人。前夫的信用卡是2012年办的,但我们2010年就离婚了,请问我现在的银行存款会受到影响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