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老婆因为贪小便宜,偷了别人一个钱包,里面有4300元,后来被派出所的抓了,派出所的说失主丢失5200元,只要把钱还给失主,失主不起诉,那时候我老婆怀有身孕。事先我也不知道我老婆拿了多少钱,然后就给了失主5200元。以为没事了,现在收到检察院的起诉,法院的人说如果认罪4300元的话,要拿出证据,不然就是有认罪态度不好的意思,认罪5200元的话可以从轻处理。因为4300元和5200元处罚力度不一样。这个要怎么认罪。我老婆是初犯,没前科。不过现在流产了。
1.参与团伙汽车盗窃约30辆,个人分赃10几万,会判多少年? 2.如请律师辩护,会有多少帮助?请律师的费用如何? [广西南宁受理此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