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现有父母一房屋遗产,50年代糕点公司出具一份归还我父母此房子的证明一份,文革前一直上交这房子的地皮税,父母认为这房子有糕点公司的证明又交税,一直没再做房产登记。现在要拆迁,拆迁办却说是违建,这对吗?
拆迁办讲要建房蓝图,这房子是我父母在40年代在原二楼基础上加盖的,一二楼解放后收归房管所管,我家房子是原糕点公司落实政策归还给我父母的,并出具证明,后来还交地皮税,文革后才没人收,也没人管,我家一直居住至今,现在要拆迁,拆迁办就以没建房蓝图为由讲是违建,这道理说的通吗?怎么能以现在的政策去要求解放前的办事,难道糕点公司的证明,存在近七、八十年的房子也被违建了。
您好律师!我家有房产证,有土地使用证。现在还有一片空地,我在空地上再盖房子算不算违建
我家这要动迁,土地使用证得面积是776平,盖了房子有房照109平,后来加盖厂房了没有房照,这算违建房吗?
我想请问男方父亲5月1号去订房,付了定金,在等公积金贷款。房子说只写我对象的名字。我和我对象5月2号拿的结婚证,那这房子是属于婚前财产还是婚后的呢?付了定金房子就算有了法律效应吗?还是要等到房产证到手?
我是秦皇岛海港区的,我家面临拆迁,我家现在共8人【不包括即将出生的新生儿】3个家庭【父母2人,我家4人,我小弟现2人】2个户口【父母小弟一户。我家4人一户,弟媳尚未迁入】3处宅基地住房,其中最后一套没有房本,建于2006年,让我小弟结婚居住,这套建在耕地地头,不占耕地,我家在06年写过申请,不知何故未批,但有村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