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一家私营企业干了两个半月,他押了我500元押金,我管他要,他说要一个月以后才能退给我,等到了一个月以后,我去找他,他说我没干够三个月,不能退给我,我去找了劳动局,他说还要调查,又拖了18天,他退给了我350元,说有150元是公款被我贪污了,还到公安局去告了我,因为我的工作是和客户接触多,涉及到收钱,有的离他停车的地方比较远,他就不去,有一个客户我收了押金,给客户写了收条,可是他现在却拿来做证据,说我没给他钱,我收钱的时候都给他打了电话了,他已经同意了,到现在却又这么弄,我想杀人的心都有,如果我真的因为这样的事情做了牢,我还不如去死了呢。
你好 我的朋友几年前在一家县信用社上班 老板挪用了100多万 现在老板在逃 现在我这个朋友也被网上通缉 请问作为职员 他应该负什么责任
我有个朋友,把我还有身边认识的人的银行卡拿去伪造工资单,卡在她手里,钱是她在用,我们只是知晓,没得到过一点好处,我担心万一被公司知晓,我们其实只是提供帮助,不知道是否会有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