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律师好,今年政府对道路进行改造,我家属于其改造范围内,我奶奶有三个子女,两个儿子,一个女儿,爷爷工伤死亡后,得一楼房及五万的补偿金,之前爷爷也有一个楼房和一个民房,这样在爷爷死后,我家共计有两个楼房,一处民房,爷爷死后对于其三处房产就简单进行了分配,女儿一个楼(工伤所给),大爷一个楼(是爷爷私下买的,并未来得及过户到爷爷名下),我家由于家里人口多,就要了民房(此房是爷爷的名,给我家房子后我父亲并未过户到其名下),当时对于我大爷的楼房及这个民房大家对其估价,楼房两万二,民房两万四,我父亲找给大爷一千元钱,这样楼房和民房都是两万三,之前也签定了协议,由于大爷大妈总是打架,还离婚了,所以奶奶要和我家一块住,协议签定我奶奶对于民房只有居住权 一直住到老,没有买卖权利,协议就被大爷拿走了,也未给我父亲,现在我家和奶奶住在一起将近二十年,奶奶已经86了,今年赶上动迁,奶奶突然反悔 说房子还有她一半,在未通知我父母的情况下,将其她所居住的那屋,窗户,铁栏杆,门 ,全部卸走,搬到河对面的租住房内(由于动迁,大爷大妈的另一个房产也动迁了,所以房子没下来前,他们也是租房),和已经与大爷离婚的大妈一起住(大妈也是我奶奶的亲侄女,虽然大爷大妈已经离婚,但是他们还来往,偶尔在一起住,打架生气我大爷就走),之后政府对我家房屋进行动迁奶奶反悔,必须要这处民房的一半,还有一半井,还有一半地,政府对其协调,大爷和姑姑也反口,不承认其房屋的分配已经完成。由于协议不在父亲手里,父亲也知道在法律上没有证据其他的语言都是没用的,所以对其没有做太多的追究,但是在一次和奶奶谈话中,我奶奶承认房屋已经分配完,我也有录音作为证据,政府对于我家的情况分别进行协调,现在政府已经将奶奶要的钱给了奶奶(实际就是给了大爷和姑姑),协议也已经签字,后来再进行对我家的协调,单独的对我家这块进行补偿,协议也已经签完,我家进行到扒房子的环节时,我奶奶又过来闹,不让拆了,说给我家的补偿多了,还得对她进行再补偿,我奶奶都86了,她根本就不懂这些,她来闹就是大爷大妈姑姑让的,后来我们怕奶奶身体吃不消再加上有危险,就停止扒房子,给政府打电话让其协调,政府来人后,大爷和姑姑也来了,说房子没处理完,大爷让奶奶还回已经将窗户和门,铁栏杆卸掉的屋里住,奶奶也听话就在那屋待着,政府对其再三协调也不计于事,协议也签完了,钱也付了,他们属于胡搅蛮缠,下午在奶奶安全回到河对岸的房子里面去,政府对其房屋进行拆迁,其中姑姑,大爷,大妈,还对拆迁进行阻挠,政府将其拆迁后,大爷就上医院住院说政府打他了,叫我姑姑和大妈领我奶奶去乡政府干扰正常工作,政府报警了,110也给姑姑,大爷打电话了,给大爷打不接,给姑姑打姑姑说是大爷叫送去的,政府走的是正常程序,协议,付款,现在我家还差楼没有给,政府说由于房产证是爷爷的名字,将来给楼的时候过户还得奶奶,姑姑,大爷签字才可以,现在闹成这样,我不知道怎么办?现在协议都已经签完,他们反悔,我想知道如果大爷就是不讲理还要除了政府都已经给他的钱,还要将来政府分给我家的楼,以这个情况,我想问1:是我家等着他们告我们,还是我们先告他们,2:我有录音为证据可以吗?3:将来闹上法院,法院是不是对这个事情的真实性会调查,能还我家一个清白,4:如果他们对我家已经分完的房屋还要进行再分配,我家是不是可以对之前爷爷死后,及爷爷私下买的楼即使分完了,也可以要求在分配,5:我奶奶每个月还有一千多的工资,基本生活已经够用,再加上爷爷工伤给的五万,这次给的十多万,她如果还要养老费怎么办?6:如果房屋过户,即使所有都达到他们的要求,他们还不给签字怎么办?7:到现在为止我家也不说不养奶奶,只是奶奶现在只听大爷的怎么办?对于以上的问题还有我想不到的希望各位律师能帮助我提出来,各位律师谢谢你们啦。求求帮助帮助我吧!
我爷爷和奶奶的名下有套房子,奶奶去世前没对她的房产作出分配、,现在爷爷把他的房产份额公证给我了,那爷爷今后离开后,爷爷还有三个女儿,他们如果不同意卖掉房产的话,我的那份如何拿到?一直拖延下去会影响公证的有效性吗!?
一方老人去世,其中一子女也去世,另一方老人健在,动迁房产如何分配
一方老人去世(房屋房主),大儿子在老人去世后也过世,现另一方老人(老伴)生活不能自理属于无行为能力人或限制行为能力人,由小女儿负责照顾。 请问: (1)房屋动迁时候,房屋如何分配,大儿子的子女是否有继承权。其他子女是否可以分配在世老人的遗产。 (2)如果双方老人都去世,房屋才开始动迁,房屋将如何分配。
老人去世留下一处房产哥哥在几年前在此房产办个营业执照,执照名是哥哥名然后出租房费共同分配现在房子动迁补偿款怎么分配
老人过世,无遗嘱,留下一套房子,三女一子,老人生前由小女儿一起居住照顾,同户口,也住在老人房子里。以前家里重男轻女,20年前老爷子曾说过将来房子给儿子孙子,但无遗嘱。儿子后几年由于年龄大身体不好各种原因,几乎没来看过老人,三个女儿平均出钱出力。请问现在儿子要房子,房子该怎么分配,必须平均分吗?打官司的
我奶奶有四个子女 两个儿子 两个女儿 一个女儿未婚还住在奶奶的房子里 一个女儿离异 也住在奶奶的房子里 现在老人过世 留下房产一处 约60W左右 未婚的女儿已经50多了 离异的女儿有抑郁症,并带有一成年儿子 现在请问四个子女是否在遗产继承上有平等的权利 什么情况下可以卖房子 是否四个子女需要全部同意才
我父亲2013年去世,留下我母亲和我四兄妹,土地证上写的是我父亲名字,使用面积:273.856平方米。房产证上所有权持证人是我父亲,房屋共有权人是我母亲,我母亲所占份额二分之一。房屋总面积为237.02平方米,其余土地36.836平方米栽菜和果树。现我母亲决定把她的那份在去世后由我继承!请问律师:我能够继承的平方米是多少
我们爷爷户口在我们这边分的平方也在我们这边!拆迁后我们爸的兄弟跑来要钱不给钱就要平方!爷爷现在是我们在供养!当初本来说好一人供养一个月后来爷爷在大爸那边受了气跳了鱼塘差点淹死还是我们妈妈看见就了爷爷!从此爷爷就一直是我们供养!请问他们这样要钱和平方合理吗 还有我爸的兄弟是以前别人不要 爷爷他们收养的!
老人过世了,没有遗嘱,老人留下的房产分割比例我和姐姐无法达成一致,我姐拿着老人的房产证,不对房产做处理,不过户,不变卖,使得我对我所能继承的房产部分无法兑现,请问是否可以向法院起诉房产分割,如果可以时间上法律上有没有规定,在老人过世多长时间后起诉法院才受理,感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