情况是这样的,我父亲生前为某乡镇供销社的主任,在他的带领下,再供销社后院开垦出了十亩荒地,几年后,供销社集团被他人买下,只保有原来的市供销联社,我爸工龄也被买断,三年前我父亲去世了,我父亲在世时,后院的那10亩地一直以我父亲的名义对外出租《是以耕地用途出租的》,父亲死后,就有我每年和租地人签写租地协议
我们这儿位于城郊,是一个学校的家属院儿,总共有24户,每户土地面积相等,有集体土地使用证。现在这儿的住户都是近几年从学校老师的手里买到这儿的。以前学校老师是从学校买的地皮建的房子。据说我们这儿快要开发了,但有些人说小产权房不受法律保护,是不是这样?在开发时我们应该怎样维护自己的权益?
买了城中村私人建的小产权房,无法办理房产证,后继如何保护自己的财产?
本人为夏邑县农村户口,现在买了商丘城中村 私人建的小产权房,说是给办理房产证,已过两年,一直未给办理,无房产证已成事实,请问后续需要有哪些证据,来维护自己的财产?
我朋友和他所谓的老婆在一块20多年,但是一直没有领结婚证,有二个小孩,但是他们家户口本上只有他和小孩的名字,没有他老婆的户口,不知道这样算不算第三者,我跟她谈的时候也知道这些的,而且现在怀孕了,假如生下孩子,有法律保障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