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妹妹偷了最好的闺蜜两个手机,1个苹果51个苹果4,价值已经超过5000元人民币
我妹妹偷了最好的闺蜜两个手机,1个苹果51个苹果4,价值已经超过5000元人民币,当时把苹果4卖了700块,事后非常后悔,把苹果5邮寄回去了。闺蜜称已经报警,我妹妹想这两天去自首,她才刚满18岁,自首的话会怎么处罚?这种事情可以和闺蜜私下协商解决吗?公安那边有没有记录在案的?
23号下午从济南坐客车到达莱芜北站,手机还在,到了车站下车后,发现手机没了,学生打工和省吃俭用才攒了钱,买的手机,真的太可恶了,里面还有很多信息,像这种情况,怎么找回来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