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从单位人手中买了一套集资房,也签了协议。我也是本单位的人,请问我能买吗。但是房子的卖房人不是本人,是她父亲,退休【也是本单位的】是以他女儿名义弄得,现在她女儿已不再本单位了,交易都是她父亲一手办的,名字也是他父亲代签的女儿的,集资房手续也都丢了,重写了一份,我能买吗
2004年购有单位集资房已经发了房产证(私产)但在发房产证前单位强制我们签了协议,其中一条是:不得自行转卖,如果发现转卖单位将要封锁房屋。如果不签订就不给钥匙不发房产证,没办法只好签字。请问我的房子还能买卖吗?如果单位不同意我将怎么办?
单位集资建六层房子,开发商起草的合同中有一条款:需银行贷款的集资户,在项目建设到一层时,就要办理银行按揭贷款手续,并确保将银行按揭部分全部落实到位,由集资户按项目的工程进度支付各阶段款项给开发商。 这不是相当于开发商两手空空来开发吗?合理吗? 请问:房贷应在房子建到多少层才开始办理银行按揭贷款?
现在想买一个二手的集资房,对方有使用权证,但是使用权的名字不是卖房人的,对方说可到时候可以做公证,也可以签订房屋买卖合同,这样的房子能买吗? 后面会不会有风险?还有这个使用权证,上面户主的名字可以变更吗?不能变更,对我买下以后,后期有没有影响? 谢谢!
2004年的单位集资房,只办了房产证,证上注明是集资的性质和私有。现在我在办调动,按单位的原政策是要求原价退房,现在我被迫将房产证交给了单位,且被强迫写了一份申请,说要遵照单位新的房屋处理办法处理,这样才将调动办了。现在我还能要回房子吗?我该怎么办?我的房子能够在原单位私自交易吗?
甘某,今年在本县水利局职工杨某手中购买了一套二手集资房。(杨某9年前以5万元向单位非全额集资,手中无有效证件)。双方签订了一份集资房转让协议并到杨某的单位盖章签名。我想请问: 1 这份协议合不合法 2 如果今后政府征用或单位拆迁有没有风险,我能不能得到赔偿?3这样的买卖协议要这样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