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2月份我爷爷去世,去世时候留下几万块钱,按照农村传统,我奶奶的赡养问题由我爸爸和我叔叔承担,我爷爷遗留下来的大部分财产也由兄弟两个平分,并将财产分配及赡养问题作了纸面约定,这种方式也是我奶奶同意的,我大姑做的见证。我奶奶有六个儿女,其中两个儿子四个女儿,我爷爷去世前将近十年爷爷奶奶都是和我们家过的,爷爷去世后奶奶的赡养才兄弟两个轮流赡养。 财产分配的时候为了方便我奶奶日常花销,留了1万块钱没有分,并约定这个钱她随身携带即在哪生活就带到哪去。前几个月是在我家赡养,到日子后去我叔叔家赡养。到我叔叔家里后,我叔叔背着我爸偷偷的把留给我奶奶日常花销的1万块钱偷偷的和我四个姑姑给分了,我奶奶当时不太同意但没有阻拦,这件事情后我叔叔还鼓动我四个姑姑不和我们家来往,原因是我爷爷和我们生活,我们吞搂了财产。 因为这件事情我家和我叔叔家断绝了来往,和姑姑的关系虽然因为这件事情也产生了些隔阂,但慢慢的知道事情的缘由又恢复了关系,并有良好的往来。 刚开始的半年听我奶奶说我叔叔对她还可以,但是半年以后就经常打骂她,为此我奶奶几次都不想去我叔叔家了,家里的姑姑还有几位亲戚的劝说下才同意再去,几位姑姑和我叔叔论理的这件事情,他也承认了打骂过我奶奶,说我奶奶经常外面说他坏话才教训她,以后克制。但没多久我奶奶来我家还是反映我叔叔有打骂她,而且老人精神上有些问题,回到我家后,到处找人要告我叔叔。但是我奶奶身上没有实质性的伤害,同时说话颠三倒四,有些夸大,我爸爸虽然和我叔叔没有什么接触,但依然不愿走到这一步,但是怎么劝也不行,我奶奶就是要告我叔叔,因为我家在农村,我叔叔是公务员在县城,我们最初约定的是到日子送到对方的家中。现在我奶奶说什么也不去他家了,并且说快到日子的时候自己去县政府去告他,告不成功就死在县政府。告成功了要让我叔叔出钱她去养老院。这里再补充一点,我们当时约定的赡养协议里约定,我奶奶不能自理的时候由我叔叔家负责。 因为我奶奶没有实质性的伤害,身上没有硬伤,而且精神说话都颠三倒四,和我们也是不讲道理,我的几个姑姑和我们几次劝说都不行,并说到附近日子自己就走。 我爸爸现在非常为难:1是说这种关系下我爸爸只愿意尽自己约定的义务,不愿意我叔叔没有任何经济补偿的情况下去替他赡养替他尽义务。2是我奶奶现在在我家,按照约定7月1日我们应该送到我叔叔家,但是我奶奶说1是打死她她也不去我叔叔家,二是快到日子时候她要自己消失去县政府告我叔叔去,不管她怎么样做这两点我们家都非常为难。 我想替我爸咨询四个问题:1.如果我爸全部抚养我奶奶要求我叔叔出钱,是否能够操作。2.如果让我几个姑姑去和我叔叔协调这个事情,但我叔叔不同意,我奶奶要起诉告我叔叔并要求重新进行赡养责任分配是否与我几位姑姑有关系。3.如果赡养责任能够重新分配,我爷爷留下的财产已经被这六个儿女分配完的是否能够要求拿出来重新分配。4.我叔叔是公务员,他打骂我奶奶,在我奶奶这种情况和精神状态下法院是否能够定我叔叔的刑事责任。 这件事情非常困扰我们,请您帮助解答。
1丈夫死亡妻子有义务和责任赡养老人和孩子吗? 2 当事人没有离婚,有两个姐姐《已经死亡的当事人》两名当事人都是二婚,结婚之后也没生小孩,在没二婚之前一人有一个小孩,现在男方因病死亡女方不愿意承担赡养男方小孩《没成年》和老人的责任。在男方临死之前财产的分配关于老人和小孩的那一部分也不愿意拿出来《没有遗
您好,我想问一下,就是我家有弟兄四个,爷爷奶奶和我们住一起,平时叔叔们只是寄点生活费,并没有其他的义务,但现在爷爷去世了,当时爷爷去的时候说房子要留给我们一半,但现在叔叔们却不行了,请问,我们有没有权利去申请法律的帮助,谢谢
我外婆再婚(结婚前男方有四子女,三个子女均已成家,最小的孩子12岁。)现四个子女均已成家,夫妻一起生活二十年后,男配偶病逝。男方子女与我外婆协议(2009年书面协议,但未公证)脱离关系,不再赡养老人。这些年四个子女也从未与我外婆来往(从未尽赡养责任)。外婆一直由我妈妈照顾,没有其它子女。 现在,外婆所居
父母离异前有一套房子,是父母婚后的财产,房产证上有父亲,母亲和儿子的名字,父母离异后,父亲又娶了一个后母,请问此套房子是儿子能优先继承,还是后母和儿子共同继承?还有,如果儿子现在儿子想分房,是否能分得到?请专家做出详细解答,谢谢!
律师: 您好! 想咨询一个父母财产继承的问题。背景情况:我父母年事已高,有一子一女,父母年过70并都患有严重疾病,母亲这些年更加已经开始神智比较糊涂,我父亲担心一旦他先去世,由于我母亲无法清晰管事而导致财产分配纠纷,因此他已代表他和我母亲一起预先立下遗嘱。具体财产分配方案全部由我父亲亲笔手写,我
我是出生十几天被抱养到这个家庭的,我养父是当兵的,当时政策只允许一个孩子。 我的养父母当时是说,是把我抱来给我的叔叔的。我叔叔是一个聋哑人。然后我的户口就一直在我小叔身上。 因为我当时刚出生几天,养父母害怕我小叔养不活,因为他是聋哑人,有没有过孩子。所以我的养父母一直把我养着,人总是有感情的,我慢慢
朋友A的爷爷年青时在农村建造几间房屋用于自居,后来到外省做生意并安家落户,从未回老家居住,几间房屋一直空着。解放后,六十年代初,大儿子(朋友A的父亲)一家来到农村安家落户成为农民。以后国家在农村进行房产核查时,那几间房屋被登记在朋友A的父亲名下,当时没有其母亲名字(当时社会习惯做法是只写户主的名字)。
律师:您好! 我是凯里市湾水中学吴国举老师,最近家里有一桩关于继承权的经济纠纷,情况是这样的:我家有位叔叔,无儿子,有两个女儿。不幸的是,91年时候去世了。我家有三兄弟,按照我们地方少数民族地区的习惯,老人去世时,要有个儿子为之披麻戴孝,当时,在我叔妈的恳求之下,要求我哥去为我叔叔披麻戴孝,并当着
再婚家庭!女方与前夫所生的小孩!他能继承现他母亲第二人任丈夫的财产吗?他是否享有母亲财产的优先继承权?还有女方与第二人丈夫还能生小孩吗? 再婚的男方没有小孩!女方与第二人丈夫还能生小孩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