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请问,有两个人合伙成立注册资金为3万的小规模企业,公司处于亏损状态,其中一名股东在生产中手指严重受伤,应该获得怎样的赔偿?
李律师,您好,我是长沙宁乡经开区的私企机械设计工程师26岁,工资3500元/月,去年12月25日在厂里面上班做机械实验时一个铁架倒掉砸到我,后入院后诊段为胸12脊椎压缩性骨折,腰1等多节脊椎横突骨折,入院治疗1个月出院,出院时还不能下床,在家卧床休养了两个月,在这期间工资是按原来的待遇发的。劳动局的说我这个伤比较
去年由于工作,左手中指骨折,已做完2次手术,现已恢复,下月做伤残鉴定,鉴定后公司应该赔偿多少?若是赔偿几个月工资,那么赔偿的工资是按照受工伤时间的工资算还是按照现在的工资水平来算? 如果想要辞职,那么离职后可以向公司索要赔偿吗?
去年我哥哥在重庆市渝北的工地上手被电锯锯伤,被鉴定为十级伤残。去找到他的工地老板,却被告知,不具备法律效益。这应该是工地老板不想做任何的赔偿吧?作为伤者我们应该怎样做?